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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酒吧。
林初春和林羽飛已經提前到了,開過來的是林初春的坐騎賓利慕尚,千萬級的豪車。
而除了這輛賓利慕尚之外,林初春還有多輛豪車,其中包括越野和跑車。
至於紈絝大少林羽飛,也是有多輛豪車,每輛豪車都是他的把妹利器。
林羽飛本打算帶幾十個人過來,讓那些人穿上黑西裝,提著棍棒或者斧子,展現一下排場,可林初春不同意,最終只帶過來三個人,其中一個是林初春的保鏢洪叔。
洪叔的名字叫洪鐘,四十多歲,身材壯碩,可面色卻很友善,功夫非常之高,卻可以用慈眉善目來形容他。
林羽飛道:“姐,我們進去吧。”
林初春道:“不了,就在這裡等,等他們來了,我們一起進去。”
林羽飛道:“姐,你是不是有病啊,我們是什麼身份,他們又是什麼身份?我們站在外面等,就好像我們在迎接他們似的!”
林初春再次想到了一年前那個勇武的身影,還有通電話時那個似曾相識的聲音,哼聲道:“還真讓你小子說對了,我們就是迎接他們。”
“憑什麼?”林羽飛很是苦悶。
林初春哼聲道:“你小子屁話真多,我警告你,你不想捱打就別廢話!難道是三天前剛讓人練了一頓不過癮,又想讓我給你來幾下?”
“我……”
看到了林初春丹鳳雙眸淩厲的眼神,林羽飛不敢說什麼了。
姐啊,你在我的面前真是太強勢了,等媽從國外回來,我必須告你的狀。
如此想著,林羽飛的腦袋很紈絝地晃動了幾下,當林初春拿眼瞪他時,他連晃動腦袋的膽量都沒有了。
林初春之所以選擇在逍遙酒吧見面,就是因為這家著名夜場的美女老闆顏鳳舞是她的朋友。
兩個人是初中和高中同學,後來分別進入了不同的大學,林初春讀的是英國劍橋大學,顏鳳舞讀的是景湖科技大學。
顏鳳舞的父母早年離婚,之前這家夜場的老闆是顏鳳舞的父親,後來父親出國,在加拿大定居,夜場就到了她的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