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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父權 (1 / 3)

第2章 父權

盧玹出身范陽盧氏,是旁支庶出子弟。年少時勤奮苦讀,十七歲考中秀才,在盧氏一族裡也算出眾兒郎。

十八歲那年,盧玹遊學經過南陽郡,借宿在白馬寺。

年少的南陽郡主姜嫣,進寺燒香。

一雙少年少女在佛像前相遇,在嫋嫋檀香中四目相對,一見鍾情。

南陽王是當朝太康帝的親叔叔,有封地的實權藩王。膝下只有姜嫣這麼一個掌上明珠。

姜嫣自小體弱多病,南陽王對她百般寵愛百依百順。姜嫣執意要嫁盧玹,南陽王也就依了。

堂堂郡主沒有下嫁之理,便招了盧玹做贅婿。

贅婿的名聲當然不太好聽。不過,南陽王位高權重,盧玹不過是盧氏旁支庶子,能做南陽王的女婿,著實是高攀。

范陽盧氏默不吭聲,認了這門親事。等盧玹進了南陽王府,逢年過節都送厚禮來。

小夫妻成親後,琴瑟和鳴頗為恩愛。可惜,好景不長。姜嫣兩年後懷了身孕,生產時難產,大傷元氣。纏綿病榻一年便撒手人寰。

盧玹痛失愛妻,傷心至極,大病一場。

男子守妻孝一年便可,盧玹執意守了三年妻孝。一片情深,令人動容。

南陽王也沒虧待女婿,從姜嫣的丫鬟裡挑了相貌最出眾的一個,伺候盧玹衣食起居。

這個叫梅染的丫鬟,肚皮很爭氣,很快有了身孕,生下一個兒子。

盧玹得了子嗣,十分喜悅,給孩子取名姜穎,日後能為嫡母上香祭祀。

南陽王卻道:“嫣兒有自己的骨肉,不必搶別人的兒子。以後自有韶華為她祭祀燒香。”

南陽王做主,讓這個男嬰叫盧穎,又令府中擺宴,抬梅染做了姨娘。

那一年,南陽王親筆寫了一封上萬字的奏摺,字字泣血。

先帝看後大為動容眼睛溼潤,準了南陽王所請,破例冊封剛滿五週歲的姜韶華為南陽郡主。

姜韶華的名字被正式錄入宗室名冊,成了第一個繼承外祖父姓氏和爵位的大梁郡主。

梅姨娘隔年又生了一個女兒。盧玹帶著梅姨娘和一雙兒女住在王府西北角的院子裡。平日裡,梅姨娘和這一雙孩子極少出現在姜韶華眼前。

這一年姜韶華為祖父守孝,盧玹每日都獨自來陪伴女兒。從不讓梅姨娘和庶出的弟妹來礙她的眼。

這樣的小心,這樣的體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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