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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贖罪 (2 / 2)

鄭超問李健武:“縱火嫌疑犯已經招認了嗎?”

李健武:“他只招認了一部分,他對我說,他之所以放火,是為了贖罪。”

鄭超不解地問:“贖罪,什麼意思?”

李健武:“他說他很想死,很討厭那一棟小洋樓,所以就從地下室找到兩桶汽油,趁著夜深人靜的時候放火點燃了小洋樓,企圖與小洋樓一起同歸於盡,但當他真正看見了火焰,他膽怯了,不敢靠近火焰赴死了,所以他才在樓體附近徘徊,從而被消防隊的人發現。”

鄭超想了想才問:“這麼說,這個人是想透過縱火的方式自殺了?”

李健武問馬林:“馬警官,你覺得呢?”

馬林分析道:“這裡面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自殺的方式有很多種,燃燒小洋樓後自殺,這說明小洋樓與自殺未遂者之間存在一些關系,加上從地下室發現的那些裝置,我猜想,那個縱火併且自殺未遂的嫌疑人其自身很有可能受到了小樓主人的傷害,所以嫌疑人才會如此仇視一棟建築。”

李健武很吃驚地看著馬林:“你的意思是,小洋樓的主人用那些裝置對縱火嫌疑犯做過了什麼,也就是人體試驗,縱火嫌疑犯作為實驗品,飽受摧殘之後終於逃離出來,為了洩憤他企圖毀掉小洋樓?”

鄭超打斷李健武,搖著頭說:“不對不對。”

李健武問:“怎麼不對?”

鄭超說出自己的理解:“李警官,剛才你不是說,嫌疑犯破壞小洋樓的原因是為了贖罪嗎?既然是贖罪,似乎並不是一個受害者該說出來的話對不對?”

李健武低頭思索著說:“這……可是他就是這麼對我說的,如果他不是受害者,他還想著贖罪……你們說,他會不會是做實驗的那個人呢?”

鄭超用力地一拍桌面:“真正的實驗品是院子裡埋著的那兩具屍體。”

李健武眼睛一亮,他看著馬林大聲說:“倘若猜想正確的話,我們抓住的嫌疑犯就不僅僅是縱火犯那麼簡單了,他很可能還是隱藏在津海市的連環命案的兇手,馬警官,你覺得這種可能性大嗎?”

馬林一直在很認真地聽,他沒有回答李健武的問題,而是問了另一個問題:“小洋樓房産的所有者是誰?”

坐在對面的一名文職警員回答說:“這棟小樓屬於私人財産,房主定居在國外,警方目前沒能在有關部門查出具有實際價值的線索。”

馬林又問:“那麼縱火嫌疑犯有可能是小樓的主人或者管理者嗎?”

李健武回答:“這個問題我問過嫌疑犯,他只說了三個字,不知道。”

馬林看向李健武:“審問的時候,嫌疑犯的精神正常嗎?”

李健武皺了皺眉,才說道:“怎麼說呢,有時候正常有時候不正常,嫌疑犯說話的邏輯很正常,但他回答出的問題總是很含糊,回答的最多的就是‘不知道’這三個字,就好像腦袋短路了一樣。”

鄭超問李健武:“李警官,嫌疑犯還招認了什麼?”

李健武坐直身體說:“是這樣,剛才審問嫌疑犯的時候他只是回答我縱火的目的是為了贖罪,我問他為什麼贖罪,贖的是什麼罪,他依然猶豫著不肯回答我。”

鄭超失望地嘆口氣:“這不還是沒招嗎?”

李健武揮一揮手說:“不,他說他沒臉把那些事情用嘴巴說出來,他說他會用手寫出來,等他寫好了會交給我,現在他正在寫著,我派了一個同事看著他。”

馬林看向文職警員,他問:“嫌疑犯的身份,戶籍警那邊來沒來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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