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我和同事開著警車趕到現場,”鄭超接過話頭,“我們把嫌疑犯帶入警車裡,經過初步審問,他承認火就是他放的,那些汽油桶是從地下室裡找出來的,他在小樓內部及四周潑灑了汽油之後用火柴點燃了汽油,最令警方不解的是,他縱火成功卻不離開現場,而是留在現場徘徊,更大的疑點是,這個人被帶回局裡審問,他就是不說出縱火的原因。”
“我想知道,究竟是這個人在故意隱瞞縱火原因還是頭腦不清楚說不出原因來?”馬林問鄭超。
“據審問他多次的李健武警官說,嫌疑犯的頭腦比較正常,他不說出真相,完全是故意隱瞞,或者說,縱火的原因和目的對於嫌疑犯來說是一件相當羞愧的事情,所以他才不願意提及。”
“目前還沒有得到嫌疑犯的口供嗎?”馬林問。
“剛才我給李警官打電話,他說他正在審問嫌疑犯,一旦有結果,他會立刻打電話通知我們的。”
“嫌疑犯的身份什麼時候能查出來?”馬林問。
“昨天上午已經把嫌疑犯的照片分發給各分局所管轄區域的派出所,派出所的戶籍警如果有發現會把調查結果上報市局,最遲在明天早上會得初步訊息。”
“屍體呢?從小院裡挖掘出的兩具屍體,屍體的身份能查出來嗎?”馬林問穿著白大褂的男人,他是法醫代表。
“屍體的身份目前很難識別,其一,屍身上沒有任何衣物也沒有證明身份的物品;其二,兩具屍體腐爛嚴重,尤其是那具女性屍體,明顯死亡時間更早一些;其三,屍體的國籍很難確定。”法醫代表回答說。
“死亡時間?”馬林問法醫。
“從腐爛程度看,女性屍體要比男性屍體被埋入地下的時間更早一些,大約相差二十天左右,”法醫回答說,“但準確的死亡時間還不能確定,需要進一步解剖。”
“屍體的體徵呢?”馬林又問。
“男性屍體的年齡應該在六十至七十歲之間,黃種人;女性很年輕,不超過三十歲,白種人,我這裡有屍體的照片,你可以看一看。”
法醫從檔案袋裡拿出幾張照片,馬林接過仔細觀瞧,最後他把注意力集中在有屍體頭部特寫的兩張照片上,照片上的臉十分駭人,略過不提,但可以明顯看出女性屍體的臉部特徵不是一個中國女人。
“最奇怪的就是這具女屍,”鄭超砸著嘴,“這地方居然會埋著一具外國女人的屍體,真令人費解,這個女人的國籍也不清楚,是單純的謀殺還是連環殺人案呢?”
“女性屍體脖子上的青灰色痕跡是什麼?”馬林把眼睛湊近照片看了幾秒鐘才問。
“是勒痕。”法醫答道。
“勒痕,是雙手的勒痕嗎?”馬林本想用放大鏡去看,可惜沒人帶著放大鏡,他只好把照片對著陽光去觀察。
“是雙手留下的勒痕,女屍脖頸周圍的組織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壞,死因初步認定是被人用雙手掐住脖子致命的。”
“那麼男屍的死因呢?”馬林放下手裡的照片又拿起另一張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