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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鬼槍案件專案組 (2 / 2)

警方立刻對本市各個出入口進行追蹤調查,包括飛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等等,好在樣品屬於特別的物質。

當攜帶保險箱與樣品透過任何一處安檢門時,安檢門立刻便會報警,這樣一來,保證了樣品短期內被轉移或被攜帶出境等危險,但這只能代表樣品暫時可以停留在西裡海市,所以,破獲案件追回樣本迫在眉睫。

就在相關部門進行嚴密排查的同時,從專家身體裡取出的那枚子彈被證明居然是從沉寂多年的“鬼槍”中射出。

這一發現令已經降溫的“鬼槍”事件急劇升溫,於是乎,“鬼槍”的持有者更加詭異難辨。

警方始終猜想不出,犯下一系列重大罪行的兇手究竟是誰???!!!

子彈來自“鬼槍”,一方面令案件變得複雜,另一方面也明確了一個方向,那就是“鬼槍”的持有者就是打劫樣品的兇徒,只不過這個所謂的方向迷霧重重。

事件緊急,半天的時間轉瞬即逝,西裡海市公安部門如實地把所遇到的困境上報給了中央有關部門,並且向有關部門請求援助,希望可以派來一名經驗豐富的破案高手來接手“鬼槍”案件,從而順利破案,盡早找回遺失在外的珍貴樣本。

中央有關部門立刻做出回應,一天後,馬林出現在了西裡海市公安局,他大致瞭解了案件基本情況之後,及時組建了“鬼槍特別案件專案組”。

參與案子的人員眾多,專案組真正的骨幹成員其實少得可憐,算馬林自己在內只有五個人,餘下四人分別是:

曾經護送專家的保鏢楊飛雲,曾在西站門口接應專家的兩名武警吳畏和劉震,那輛護送專家前往東站的箱形車司機羅幹。

馬林屬於外省援助警力,楊飛雲屬於a單位,吳畏、劉震、羅幹三人都是西裡海市警部的人。

因為專家體內是“鬼槍”射出的子彈,雖然不能武斷地說連續作案的是同一個兇手,但找到“鬼槍”持有者似乎是一條破案捷徑。

馬林接手“鬼槍案件”的第一天,他查閱了關於“鬼槍”的全部資料。

“鬼槍”是一把警用轉輪手槍,子彈規格特殊,假設罪犯沒有能力獨自制造子彈也沒有渠道購買子彈的情況下。

丟失“鬼槍”之初,可供使用的一共有十二顆子彈,即轉輪內有六發以及六發備用子彈。

槍擊周宏達三顆,銀行保安員三顆,兩名巡警各二顆,加在一起共十顆,而三天前“鬼槍”又用掉了一顆子彈襲擊了專家,總共十一顆子彈,那麼還遺留了最後一顆子彈。

馬林詢問局裡的管理槍械的人員,被證明從“鬼槍”槍膛內射出的十一顆子彈均屬於2005年之前的規格,這一點十分重要,這說明十一顆子彈很可能就是2005年周宏達佩戴在身上的那十二顆子彈。

跟隨“鬼槍”的十一顆子彈的射出,還剩下一顆,是否罪犯因此還要繼續犯案呢?

當然這一點只是假設,如果“鬼槍”就此退出江湖,那麼西裡海市警方便更難得到線索從而破獲此案。

有經驗的警察們都知道,要想快速破案,警察並不怕罪犯有多狡猾多殘暴,也不怕案情複雜,最怕的是罪犯從此消聲滅跡。

這樣的案子就成了懸念,也是最難破獲的,往往局裡遺留下來的懸而未決的案子大都屬於此型別。

雖說“鬼槍案件”不屬於偶然犯案,而是有預謀的目的性很強的系列案件,最可怕的是,倘若正如警方猜想的那樣。

當十二顆子彈完全射出之後,狡猾的罪犯從此金盆洗手不再犯罪了,藏在某一個地方過著普通人的生活,那麼即便警方再聰明也很難在短時間找出線索。

如何利用“鬼槍”最後一顆子彈找出真兇,同時找回被劫走的樣本。

馬林認為,時間就是最大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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