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國幾乎是篤定了,張豔秀這次回來就是被孃家趕回來的。
他太過自信,以至於兩個孩子沒跟著回來他都沒發現。
或者說不是自信,而是他眼裡根本就沒有兩個孩子的存在。
張豔秀眼睛眯了下,人家都說父愛,這兩個字在趙建國身上其實也有。
只是他的父愛沒有給大妹小妹,而是給了春眠家的幾個孩子。
書裡,兩個孩子吃的穿的都是春眠家孩子剩下的,寒冬挨冷,日日捱餓那都是常有的事。
想到這兒,張豔秀對眼前這個男人又多了幾分噁心。
“你不用管她們容不容的下我,反正這個家是容不下我們娘三了。”她說。
趙建國眼神閃了下:“只是送走小妹,又沒說把你和大妹都送走。”
直到現在,他依舊不想養小妹。
“我回來不是跟你討論留誰不留誰的,我們離婚。”張豔秀開門見山。
她沒心情跟趙建國說什麼男女都一樣,不要重男輕女的話。
對趙家人來說,這種話說了無異於對牛彈琴。
趙建國起初聽到她這個話的時候笑了一下。
等看到她從容的神色,堅定的眼神,突然就意識到她不是在鬧脾氣。
“你真要離婚?”趙建國沒辦法理解。
離婚他是肯定不會要女兒的,帶著兩個孩子,張豔秀就不怕餓死?
張豔秀當然不怕。
相反,她覺得,如果不離婚的話她和孩子們會餓死的機率會更大。
“對,我要離婚。待會兒我們就讓村支書籤個字,今天就把離婚證明打了。”
這年代結婚證還沒那麼普及,根據系統給的劇情提示,她和趙建國結婚只是兩邊辦了酒席。
只要在村支書那裡打個離婚證明,她和趙建國各自按上手印就可以了。
趙建國當然不肯,兩相爭之下他沒忍住又想動手。
張豔秀下意識只想躲,但想象中的疼痛並沒有傳來,反而是趙建國嘶哈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