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做成買賣
唐昭嘆氣,她倒是傍上大款了,奈何大款沒有錢,只有顏。
可惜她天生口味淡,不愛吃顏,只愛錢!
真是不可調和的矛盾。
唐昭嘆氣,既然傍大款的路走不通,就只能自己成大款了,她沉思著,這次該寫個什麼好呢?
西北民風剽悍,百姓尚武,外敵入侵時甚至全民皆兵,愛國的英雄氣概深入每個西北兒女的心,唐昭合掌,還有比《射鵰英雄傳》更合適的嗎?
唐昭浸淫商業十多年,自認良心都被狗吃了,但節操還是有那麼一點,她捨去聊齋居士的筆名,披上金庸先生的馬甲,將來百姓傳唱時,也算是對金庸先生的致敬。
唐昭落筆寫下《射鵰英雄傳》五個大字,在其下落款:金庸先生。
如此,便再無不妥之處了。
正巧春風二人回來,唐昭急忙拉壯丁,三人通力合作,短短五天便寫完了前二十回。
秋雨磨沒了三塊墨,春風的手麻木地沒了知覺。
唐昭連喝了五天治嗓子的藥,咽口水都覺得有鈍刀在割嗓子。
跟割喉自殺似的。
世子妃明氏再次收到弟妹寫的話本子驚喜非常,實在是《新白娘子傳奇》賣的太火了,她孃家父兄多次來信催促,希望她能跟弟妹商量再多寫幾本書,價錢好談。
等弟妹敲登聞鼓告御狀的事傳遍大渝,父兄催促的話就戛然而止,變成了:算了,這位郡主娘娘是做大事的人,別讓寫話本耽誤了。
明氏哭笑不得。
如今唐昭主動上門提出繼續合作,明氏自然答應,主動提出分成,賣出一本書分三成利。
唐昭謝過她的好意,頭搖的跟撥浪鼓似的,雙手不停地比劃。
明氏:?
“世子妃,我們姑娘說不要分成,還是按之前那般買斷。”
“不過價格要比之前高些”,秋雨迎著世子妃的目光不好意思道,“一本五十兩!”
明嬤嬤倒吸一口冷氣。
五十兩!
怎麼不乾脆去搶?!
明氏也有些沉默,看著手中新鮮出爐的話本子出神。
這是跟上一本完全不同的題材與內容,她自認文采斐然更甚於《新白娘子傳奇》,可江南富貴鄉里長大的公子小姐會愛看打打殺殺的江湖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