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局長和藹的笑了笑,然後從茶几上扔了一份報告給陳警官。
陳警官疑惑的拿起來,一邊看著高局長的臉,一邊開啟。
高局長道:“看吧!”
陳警官將報告開啟來,翻到第一頁,他有些震驚,震驚到終於坐下來,然後看到了最後一頁,那個清晰的紅色公章和結論。
陳警官抬起頭看著高局長:“這……“
高局長道:“老陳,我問你一個問題,如果我一直不出這份報告,最後你會怎麼做?”
最後,最後嘛?
雖然十分煎熬……
陳警官道:“我還是想還原事情真相,但是這……”
高局長笑著搖頭道:“這麼多年,你還是沒變啊。”
陳警官是個十分盡職的警察,工作了十七年,兢兢業業,在他手上的案子,他總是會盡他能力,做到最好。
是刑警隊破案率最高,出錯率最少的人。
面對高局長的疑問,陳警官提高了聲音:“我是警察,是法律的執行者和維護者,如果我都不去查詢真相,怎麼還法律一個公道。”
“局長,別忘了,你也是警察,不是徇私者!”
“不管是犯罪嫌疑人還是人民,他們都有同等獲得法律公正對待的權利,這件事明顯就是李少瑾有計劃有預謀的故意傷害他人事件,不能因為她是首長的孫女,就可以不查。”
高局長道:“原來你一直是這樣認為的啊?”
“那就難怪你痛苦了,在我看來,這個案子裡,她不是任何人的孫女,她就是一個年輕的女孩子,受害者。”
陳警官微愣。
高局長道:“你說警察的職責是什麼?”
“在我看來,律法有律師,法官,法律編寫者……那麼多人,都在維護律法的公平和文明。而我們警察的指責,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不受到侵犯。”
“我要維護我治下人民的權利和平安,不能讓好人心寒罪犯。
壞人,在我這裡是沒有人權的,他們沒有權利和人民獲得同樣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