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道:“請如實回答,做假口供,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當時你是不是看見,顧根的特殊身體部位裸露在外面。”
對方陡然間嚴肅起來的聲音,讓李瑩雪嚇的臉色一白,忙道:“是,就是救護車來時候的樣子。”
顧根穿的是李佳明的居家服,所以褲子退到了一半,沒有來得及穿。
女民警把詳細經過都寫下來。
又問道:“你說你聽到喊聲上的樓,是什麼樣的喊聲?誰的喊聲,喊了什麼?”
李瑩雪:“……”
好像是女人的喊聲,喊來人救命!
但是屋子裡的人是李握瑜。
現在想來,是李握瑜和李少瑾在做套,聲音不知道是為了引誰。
但是她作為目擊者,聽到了,如果是救命的聲音,還是女人的聲音,那不是再次佐證了,顧根在實施犯罪?
如果是男人的聲音,有可能是李握瑜的,也可能是顧根的。
李握瑜說顧根侵犯他,但是也可以說是顧根遇到了侵害,所以在喊救命。
到底要怎麼回答?
女民警肅然道:“還能回憶起來了嗎?”
李瑩雪猶豫下道:“這些重要嗎?”
女民警道:“這些細節,對案情十分重要,所以請你配合。”
畢竟屋子裡的事,沒人知道,說是男人,那就可以是李握瑜,也可以是顧根。
李瑩雪還不知道李少瑾提供房內影片這件事。
她道:“我聽見有人喊救命,好像一個男人發出來的,但是他都破音了,我也不知道是誰的。”
女民警又看了李瑩雪一眼,寫下筆錄,隨後再次問道:“你說你是走上臺階的,那既然是這麼著急的呼救聲,你是走上臺階的?”
因為並不是要救人啊!
李瑩雪發現自己說漏了嘴,神色一下子變了。
她支支吾吾的。
女民警:“到底是走,還是跑,還是小跑?!”
李瑩雪:“……”
急中生智,她忙道:“我是剛進屋啊,我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以為是家裡進賊了,所以不敢驚動,是慢慢走上去的……”
確定沒什麼問的了,細節也反覆確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