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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痛打落水狗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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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關於盜竊罪的法律是這麼規定的,1000元以上不滿2500元的,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個月或單處罰金;2500元以上不滿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滿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他這個至少要判兩年的吧?”汪謙當然不會錯過這個機會痛打落水狗。

“我沒偷他的手機,我只是想毀掉他手機裡的手稿!我這不是盜竊罪!頂多……頂多算是……”曹毅聽到民警和汪謙的話之後臉色變得慘白,大聲為自己辯解了起來,但他已經不知道自己該如何辯解了。

“曹毅,你太讓我失望了!”沈琳翔眼神複雜地看著曹毅,先前在汪謙和曹毅的爭鬥中,他幾乎不持什麼立場,只當是他們同事間為工作互相競爭而已。對身為領導的他來說,這種競爭是好事,可以促進這些員工更努力地工作。

但是,曹毅所做的一切讓整件事情變了味,他為了奪回《歷史講壇》欄目,居然三番五次對汪謙使用各種陰招,現在更是偷了汪謙的手機並扔掉,這已經不是道德層面的事情了,而是犯法犯罪行為!

“曹毅你這事兒確實做得不地道啊!”

“再怎麼的,也不能偷同事的手機、毀別的人資料。”

“電視節目的資料做起來很不容易,一個字一個字都是心血。”

“快把手機還給人家吧!別再狡辯了!”

圍觀的眾人在看到影片、瞭解了真相之後,言語全都轉變了風向。

雖然他們和曹毅更熟悉一些,但也不是什麼深交,先前覺得汪謙沒證據就懷疑自己的同事偷手機,他們在曹毅的煽動下,感覺著自己都成了嫌疑犯,當然會對汪謙很不爽。

但現在事實真相清楚了,曹毅確實偷了汪謙的手機,而且破壞了手機裡的資料,事後不僅不承認,還對汪謙各種羞辱謾罵,對眾人進行蒙騙挑撥,這已經不僅僅能用道德敗壞來形容了!

這些人都是公眾人物,如果他們現在還支援曹毅,那就相當於是縱容和支援犯罪,他們當然不會那麼傻。

先前一直蹦躂得很厲害,不停給曹毅幫腔的袁志偉和徐霈琦,此時也一言不發了,顯然他們也很清楚這件事裡的利害關系,就算現在他們想站隊也不敢站了。

“曹毅,你爭取和小汪和解吧,價值六千元的手機,他一定要追究下去的話,你肯定會被判刑坐牢,如果和受害人達成和解,是可以改判緩刑的,甚至不被起訴。”法律頻道的一位名叫韓林的主持人和曹毅還比較熟,這時候用自己的法律知識給他出了個主意。

曹毅盜竊的事實證據確鑿,現場這麼多人都看到了整個過程,曹毅在這種情況下還想翻盤幾乎已經沒有了可能。

唯一的出路,就是和汪謙和解。

民警靜靜地看著曹毅,如果雙方能和解,他也會少去很多麻煩。

“怎……怎麼和解?”曹毅嘴唇哆嗦著向韓林問了一聲。

“犯罪嫌疑人積極退贓、退賠,獲得受害人諒解,是從輕處罰或免於處罰的法定事由。”韓林回答了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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