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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漂亮誰說了算?這話,佟方燼不敢茍同,但還是伸手扶起了地上的春留,只是下一刻他手中多了一錠銀子。
“我不是乞丐。”春留嘴角一哼,頭一偏,淩亂的發絲彷彿都在叫囂自己不是乞丐。雖然吧,她兜裡確實沒錢,但她也確實沒有乞討。
“對不住,是在下眼拙。”佟方燼有些尷尬,這姑娘站了起來,確實是沒有一絲乞丐的樣子,而且她的手裡還拿著一個價值不菲的鐲子。自己這眼神啊,越發不好了。
見對方態度不錯,春留也就不計較了,她撓了撓頭,轉身看向撞了自己後,撿起書早就走遠的人,疑惑道,“為什麼他走路都在看書?”
提到這個,佟方燼有些心酸,這三天守靈出殯一事本就夠他忙活的,趁著這個機會,他以為佟老爺寫紀念詞為由,把府裡府外看書識字的人都見了一遍……
一言難盡,始料不及,不曾想《烈焰》這本書裡,閱讀之風盛行,就是廚房的燒火的丫頭,也是識字的。他企圖透過“愛閱讀”這點找出阿遇,結果只是擴大了自己的搜尋範圍。
佟方燼扶額,“因為他喜歡。”
“這……”春留語塞,愛閱讀這是好事,但“喜歡也不能在大街上看書撞人啊!”摸了摸手中的鐲子,心有餘悸,自己買衣服的錢差點就摔碎了。
“姑娘避著點就好。”佟方燼忽然愣住,轉瞬又笑了起來,心中隱隱有些猜測,這姑娘要麼是常年隱居不問世事,要麼就是跟自己一樣,是剛穿過來的,一時沒有反應過來,不然怎麼會連這個問題都不知道?
如果是後者,那她很可能就是阿遇!想到這,佟方燼平生初次向一個姑娘主動示好,“姑娘人生地不熟,在下可以為你引路解惑。”
話落,似乎覺得有些唐突,他又補充道,“就當是賠禮,之前誤會了姑娘。”
“賠禮?不陪銀子陪時間?”脫口而出的話,春留好想打自己一個嘴巴子,為什麼要這麼直白,這麼蠢?而且似乎還管不住自己的樣子。果然,真身阿遇輸給了春留這個角色。
常年病態白的臉色,瞬間染了一絲光輝,佟方燼耐心解釋,“對在下來說,時間可比錢金貴多了,賠禮當然得挑貴重的。”
可不是麼?每個人的時間是有限的,當然比銀子金貴,尤其是對他這個病秧子,更是如此。
春留嘿嘿一笑,把鐲子遞向眼前的人,“看你也不是個壞人,我想當掉這個鐲子買衣裳,你先幫忙相看一下這個值多少錢。”
佟方燼沒有接,只是重複了一遍,“姑娘是想買衣裳?”
春留點頭。
“那走吧,賠了時間,順便捎帶一些衣裳好了。”
有人出錢,春留心中一喜,轉瞬又老實巴交地道,“我要買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