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旁邊望著的男人冷抿薄唇,淡波無紋的眼神裡流露出了一絲不同。
洛歡是不幸、也是幸運的,她從一個幸福的家庭長大,父母都竭盡全力在愛著她,跟他——是不同的。
從權陌懂事開始,他就在學各種東西,作為繼承人,他要學的東西太多了,根本沒有半點屬於自己的時間。
三歲到二十五歲,他被賦予了太多期望的同時,也漸漸迷失了自己,變得麻木、冷酷、對外界的一切失去了興趣。
他感覺自己就像木偶一樣,有時候都感受不到生命的存在,直到遇見洛歡——
當時的他被覬覦那個位置的人派人追殺,受了點傷,那時的洛歡正在學擊劍,手裡拿著根棍子在比劃,正巧打中了從牆上翻下來的他。
於是她認定,是她用木棍把他打出血的,不知道多內疚,非要帶他去醫院。
那時候的權陌覺得她很好玩,也不解釋,就這麼賴給她了,正巧,他穿的是別人的衣服,根本看不出來身份。
他想,那段時光應該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時刻了,什麼都不用去想,只要偶爾調戲一下這個愛臉紅的女孩,就覺得人生很滿足。
或許就因為她小時候是有一個幸福家庭,才充滿著親和力,讓他無法自拔地著迷吧。
洛天雄沒有回答洛歡,只是出神地望著天花板,像是聽不見任何人說話似的。
這種感覺讓洛歡很壓抑,忍著淚水,她嘆了聲氣:“爸,不管怎樣,歡歡都會陪著您的。”
一陣鈴聲打斷了權陌的思緒,他拿起手機,看見來電顯示,眉頭微蹙。
沒有接,男人將手機踹進兜裡,目光中多了分深沉。
另一頭——
住在六星級酒店的雍容男子將手機放在桌上,搖了搖頭:“他沒有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