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捨不得,咱們就得住小房子了,只有我們倆的時候,住小房子也沒關系,可是以後咱們生了孩子,那小屋子……怎麼住得下啊?”
沈淩風聞言,不由得嘿嘿的笑了起來,手指頭一癢,朝著樊春芳的鼻頭上就是一刮。
“這個你就不用擔心了。我四哥跟我說了,他已經託了人給我打聽進城打工的事情,一有訊息就告訴我,開年等我們完婚之後,我也進城找個事情做,掙錢回來給你花。”
沈淩風想過了,懊悔是沒有用的,他當初因為吃不了讀書的苦跑了回來,如今他羨慕沈淩雲有好工作也沒用,不如藉著沈淩雲的光,找一份臨時工幹起來,總比在鄉下賣苦力掙工分要強一點。
樊春芳聽了之後,臉色果然好看了幾分,但還是對房子的事兒有些怨念。
“打工打工,打工能打出個大房子來嗎?”
沈淩風眸子一眯,忙朝著四下看了看,而後拉著樊春芳的手連個人湊到了一起。
樊春芳見狀,作勢就要揮開他的手,他急忙緊緊的握住了。
“別急,有個事情,我差點兒忘了跟你說……”
樊春芳這才忍住了,斜著眼看他,“什麼事?”
這人,那麼猴急做什麼?
沒有結婚之前,她是絕對不會跟他有點什麼的!讓他們跟人換個房子都換不來,就知道佔她的便宜,當她是傻子嗎?
“結婚的時候,我會騎個腳踏車來接你。”
腳踏車?
樊春芳眸色亮了一下。
“你哪兒來的腳踏車,聽說那車可貴了,你買得起?”
沈淩風嘆了一口氣,“我哪兒買得起,是我四哥的。他們單位給他們一個人配了一輛,我借來接你,讓你在大家夥兒面前長長臉,怎麼樣?”
樊春芳聽完,臉色的喜色褪盡,反而露出幾分哀怨。
“長一時的臉有什麼用?車子又不是你的,還不是別人的。”
這下子,落差更大了。
以後進城趕個集什麼的,她跟著沈淩風走路,卻要看著姜淑蘭乘著沈淩雲的腳踏車,樊春芳覺得更鬱悶了。
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