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他七點多就起床,姜淑蘭跟著他也一塊兒起來了。
“你想吃什麼,我去幫你做。”
“隨便做點就是了,以後我每天要回來,要辛苦你幫我做飯了。”
他們單位的待遇還不錯,他昨天知道有腳踏車的時候,本以為以後都不能住在單位的員工公寓了,誰知道並不是。
單位的公寓依舊保留,腳踏車也讓他們自己支配。
他回來的時候還在想,是還是一禮拜一回呢,還是兩天或者三天一回。
可是自打昨天回來那時,看到姜淑蘭差點兒被打,再看到她渾身傷痕的時候,心裡就做了決定。
每天,都回家吧。
“啊?每天都回來,那你會不會很辛苦啊?”
剛剛起床,姜淑蘭的腦子有點跟不上,忘記了腳踏車的事兒。
“我現在有車了,來回也就是二十多分鐘的事兒。”
姜淑蘭自然是歡喜的,只是臉上沒有表現出來,乖順的點了點頭。
“那沒事,我幫你做早飯就是了,晚飯也等你回來吃,只是這路上你可要注意安全啊,這車子快是快,但是沒有走路安全。”
聽著她仔細的交代自己,沈淩雲清冷的面色略有緩和,點了點頭之後,就轉身出了門。
姜淑蘭也急忙跟著走了出來,跑到廚房去給他下了一碗麵,讓他吃了好出門。
他走的時候,姜淑蘭就愣愣的站在家門口,望著他騎著腳踏車一陣風似的從家門口的緩坡上沖下了坡下的大馬路,一轉彎,不見了蹤影。
隨後,抬起頭,望了望天際披散一地光芒的朝陽,扯了扯唇角。
真好。
以後每天都能夠看到他了。
能夠和她對話的,能夠抱她摸她親她的,她的丈夫。
“淑蘭?淩雲走了?騎車走的?”
鄧寧心才起床,就看到姜淑蘭傻傻的站在家門口,不由得出聲驚醒了她。
“是呀媽,他走了,那車騎著可快了,他說到城裡只要二十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