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多年前,這個男人突然出現在魔界,以一人之力,誅殺十二魔王。
十二魔王是十二個在魔界橫行霸道,作惡多端,魔族人都十分討厭的十二個魔族。
落銜一戰成名。
之後魔界不斷傳出他的訊息,不是殺了誰誰誰,就是和誰結仇……
反正落銜在魔界不是什麼好名聲。
不過他長得好看,倒是不少女魔族的夢中情人。
魔族本來就是嗜殺的種族,落銜殺這麼多人,只會讓魔族覺得他厲害,而不是覺得他殘忍。
魔族嘛……
沒幾個好東西。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落銜一共參加三次魔族盛宴,三次都是他奪冠。
今年他又來參加,參加過魔族盛宴的魔族人,已經對奪冠沒了**。
誰能爭過他?
明殊聽了一路,對他的輝煌戰績略微有了瞭解。
“你這麼厲害的?”
“那是,小花神,你可得好好聽我的話,我罩著你。”
“呵呵……”朕就看你作!
明殊和落銜拌嘴,一路往魔都裡面逛,看到好東西,落銜真的會‘買’回來。
大概模式如下:
落銜:“這個挺好看,多少錢?”
魔族:“……不不不,不要錢,送給您,送給您。”
落銜:“這多不好意思,怎麼能不給錢,你得一件也不容易,不如……”
魔族:“不用!這個不值錢!真的不值錢!就是我撿來的,您喜歡拿去就好。”
落銜:“那就多謝了。”
魔族:“不謝不謝。”
明殊捧著落銜‘買’回來的東西,默默無言。
他這是搶得光明正大。
而且還真不能算搶,因為從始至終,他說的都是買,人家非要送給他,他能怎麼辦?
這小妖精竟然比朕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