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你們追我,我也不會和你們在一起的!!”
眾黑粉:“!!!”
誰要和你在一起!
他們是來討伐她的!
為什麼要聽她在這裡瞎嗶嗶!
黑粉們反應過來,自己是來幹什麼的,正準備反擊,忽的聽見警笛聲。
黑粉們瞪嚮明殊。
你不是說不報警的嗎?!
明殊很無辜:“我真沒報警。”
警察說是接到熱心群眾,發現有人聚眾欺負人。
將這群人帶回去,明殊立即將他們告了,氣得那群黑粉,差點和她在警察局打起來。
明殊毫無偶像包袱,和黑粉們懟得非常熱鬧。
最後將他們分開,才算消停。
明殊沒幹什麼,錄完口供就可以離開。
不過她還沒走出警局,就接到推送。
——影后聞笛與粉絲大打出手,被警察帶走。
如果不是標題不允許,明殊很懷疑,他們會寫——雙雙入獄。
明殊點開看了眼,估計是之前那群人有人發的,被媒體看見,一番‘愛恨情仇’撰寫後,就有這個新聞。
明殊轉發。
聞笛V:假新聞,我沒動手,我只是和他們講道理,警察蜀黍作證。@X市分局。
[噗,笛子突然有點萌啊!]
[整天博人眼球,煩不煩?]
[怎麼又是她,這幾天都是她的熱搜,有完沒完了,一個靠賣上位的女人,到底有什麼好關注的。]
[樓上的有病吧,笛子是靠實力的好嗎?我們笛子從十五歲就演戲,每一部戲都是經典,拿過影后Balabala……]
這位真愛粉將聞笛的生平寫了個遍。
聞笛演第一部戲的時候,並沒有接觸過表演,但是她在短短時間,就讓當時的導演讚不絕口。
總結:我們笛子就是天生的演員,靠實力!
明殊收起手機,慢悠悠的晃回公寓。
咔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