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考慮再三,還是決定今夜就過來見你。”在二樓一間略小的會客室裡,羅玉竹神色平靜地注視著對面的簡昕宜,“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我和雷斌是在兩年前我的婚禮上認識的┈┈”
“等等,你說你結婚了?”簡昕宜瞪了一眼身邊正在記錄的偵察員,這個情況在之前提供的人員資訊裡面沒有。
“是的,我結婚了。”
“你的丈夫是誰?”
“鄧西倫。”
“那個作家?”
“是的。”羅玉竹的聲音無喜無悲,但眼底卻閃過一絲疲憊。
“據我所知,你今年還不到三十歲吧?而鄧西倫好像已經四十六歲了,而且之前還有過婚史。”
“這,似乎和本案無關吧?”
“是的,你可以繼續了┈┈”簡昕宜心下暗惱:自己何時也變得如此的八卦與囉嗦?
“結婚沒多久,我便發現鄧西倫在外面有女人,而且不止一個女人。其中一個女人,居然是他的好朋友雷斌的妻子,程曉攸。所以婚後不久,我們便分居了。我以為鄧西倫會有所收斂,可是我卻發現我錯了。去年,他又勾搭上了他的一個學生。
今年春節剛過,我正式向鄧西倫提出了離婚要求,並且徹底從家裡搬了出來。直到今年的八月,鄧西倫才同意跟我離婚。而這次的離婚要求卻是他先提出的,理由是我對他不忠。在今年六月的一檔兒童節目中,我再次見到了作為特邀嘉賓的雷斌。
雷斌似乎早就知道了我的情況,所以他便對我展開追求。他說他也早就分居了,只是差一個形式而已。如果我可以順利地與鄧西倫離婚,他便一定會娶我。我那段時期的情緒一直很低落,便與他約會了幾次,但期間並未發生任何超友誼的關係。
鄧西倫隨即發現了我和雷斌之間的聯絡,便以此為藉口重新提出了離婚申請。九月一日那天,我們正式辦理了離婚手續。當天晚上雷斌來單位找到我,想約我一起吃飯,我沒心情,便拒絕了。之後他將司機打發回去,並一直陪我走了很遠。
那晚下著雨,雷斌和我都沒有打傘,渾身全是溼漉漉的。雷斌的舉動令我心生感念,之後我們打了一輛計程車,去凱賓斯基酒店吃飯,一頓很羅曼蒂克的燭光晚宴。又隔了一天,九月三號,我接到一個勒索電話,我以為是無聊的惡作劇便沒有理會。
當天晚上,我將此事當做玩笑與雷斌講了,他說:也許那個人本意敲詐的是他,可能是因為那人只認識我,才會把電話打到我這裡的。因為他在一號的雨夜,把自己的膝上型電腦丟在了那輛計程車上。筆記本里有重要的資料,通訊錄裡也有我的電話號碼。
我問他打算怎麼辦?他說他自己能解決,並且讓我不用再理會那個人。而之後的幾天,那個人也的確再未給我打過電話。直到三天前,也就是九月十一號的中午,雷斌打電話約我晚上見面。他似乎很高興,說之前的事情已經圓滿解決了,讓我不必再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