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學不到三個月時間,因為加入了兩個社團,他感覺自已的能力有不少提升。
難怪夏臻說這個非常鍛鍊人,他總算體會到好處了。
“我覺得沒必要這樣做。”夏臻想了想,覺得這樣宣傳人家的事情,有些不道德,就阻止道。“可以在班級提一提,誰願意捐款,可以交到你那裡,到時把錢匯總,再交到祁中英這裡。”
捐錢是個人行為,沒必要道德綁架。
幫助別人同樣不必搞得轟轟烈烈,免得那人難堪。
至於募捐,原本是為了幫助那位同學。
夏臻卻覺得趁這個機會,把社團的組織搞得更嚴謹些,沒有壞處。
如果社團有一些公款,到時不管是搞活動,還是組織大家娛樂,都會方便許多。
比如這時候最常見的集體看電影,就可以每個月都組織一場。
這時候的電影票不過一兩毛錢一張,全部去看,也不過十來塊錢。
多組織幾場,效果會非常好。
“我認為夏臻的意見很中肯,得把它作為社團的紀律,寫進規章制度裡,我們每個人都必須遵守。”馬萬喜總結道。“接下來到了捐款環節,我個人捐五十元,暫時以社團活動經費的名義做帳,大家有錢可以捐,沒有也不要有心裡負擔。”
到了這時候,需要商議的事情基本上已經完成了。
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具體執行。
作為兩個社團的社長,他肯定得以身作則,帶個好頭。
“我也捐五十塊。”夏臻明白馬萬喜的心思,也積極響應。
他身上有錢,當然可以多捐一些。
只是不想蓋過馬老二的風頭,所以還是別在這種場合亂來。
其它人聽了,也紛紛捐款。
延敬飛和張躍進最近賣瓜子,賺了不少錢,於是各捐了二十塊。
別的同學大多沒有這個能力,如果這樣做,只怕吃飯都成問題,所以一臉羞澀。
馬萬喜再次提醒他們,如果有心,捐一塊兩塊意思一下就行。
其實已經不算少了,照以前的物價,相當於一百兩百了。
最後總共得到一百八十多塊資金,交給祁中英登記下來,寫明這筆資金的來歷。
活動結束,夏臻回到家裡,意外地看到程老房間居然亮著燈。
他回家拿了些水果,去敲程老的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