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提起明天去舅舅家的事。
原本夏臻白天有空,自已去一趟就行,卻被祝琴攔住了。
兒子考上名牌大學,是每個母親的驕傲,她要親自回一趟孃家,風風光光地邀請哥哥一家過來喝喜酒。
夏臻拿她沒辦法,又提了提薄荷的事,讓她叫表哥去一趟譚家,找譚老爺子幫忙,最好幫自已帶一棵薄荷回來。
祝琴自然是滿口應了。
晚上把牛肚和豬雜端上桌,媽媽見了又嚷嚷說這樣吃太浪費。
在她看來,豬心可以分成幾份,用來炒韭菜、洋蔥、絲瓜這些蔬菜,哪有這樣單獨切來吃的。
“媽,如果你這樣說,那我們的豬蹄、豬大腸和紅燒肉不是全部浪費了。”夏臻被她的話逗樂了。“特別是紅燒肉,只要放幾塊肥肉,就可以燉一大鍋油豆腐了。”
其實很多家庭,就是這樣做的。
沒有肥肉,油豆腐就少了些味道,加上幾塊肥肉,就可以騙騙嘴巴。
到時油豆腐吃完了,再買些豆製品回來,依然可以再燉一次。
包括黴乾菜蒸肉,也是一樣,先把帶肉味的乾菜吃完了,再抓一把乾菜放在上面繼續蒸。
只要有一點肉味,就是下飯的美味。
到最後肥肉化成油水,再也找不到了,它才算真正吃完。
這跟小孩子愛用醬油和豬油拌飯是一個道理,只要有豬肉的味道,就能吃得津津有味。
“我是這個意思嗎?”被兒子調侃,祝琴瞪了他一眼。“反正錢是你賺的,就隨便你糟蹋吧!”
說歸說,依然沒少吃。
家人之間,哪裡會真正介意什麼!
特別是牛肚,她也是第一次吃,感覺特別新奇,所以沒忍住多吃了幾塊。
李自強則愛上了滷豬腸,覺得咬起來qq彈彈的,特別有韌勁。
好在一付豬腸數量不少,至少可以切三盤,由著他隨便吃。
第二天早,祝琴騎著腳踏車出門,還帶走了一雙皮鞋。
昨天她看過了,於燦玉送來的兩雙皮鞋,一雙三十九碼,兒子可以穿。
另一雙有四十一碼,肯定穿不了,正好送給弟弟。
至於是他自已穿,還是給侄子,就不關她的事了。
祝延慶看到姑姑手裡的皮鞋,頓時有些心動。
他說不出甜言蜜語哄人,只好向物件譚金鳳求助。
譚金鳳知道祝琴心軟,就讓他給姑姑泡茶後,不斷給她加水,用這種方法吸引他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