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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章 民國奇事18 (2 / 3)

私寓是戲班子以堂為名,園主買入兒童與少年們,立下賣身契,讓其自幼就學戲,等成角以後,自有“性趣”不同凡響的公子哥兒前來捧場。

一些堂子的主人,白天讓徒弟演戲,晚上就做陪酒、陪聊的營生。

男旦們在臺上以男扮女,在臺下被稱為歌郎。

懂行的都曉得:捧戲子、喜歌郎、玩相公,是民國時期玩男色最流行的三段跳了。

等一來二去的熟了,當紅旦角兒們就會從周遭的追求者們中間,挑一個自己喜歡的出來,結成相好。

年輕時,兩人儼然就當成一對兒情侶來處,等年齡大了,情深一點的,對方還會幫他娶妻置産呢。

這麼兩相一來,既有了撐腰的靠山,還不耽擱傳宗接代,所以不少唱戲的旦角兒,都會走上這條路。

甚至為了個好一點的“相好”,明爭暗搶,手段頻出。

更奇怪的是,那男人家裡多半也不會反對——與其納個可能爭搶家産的女人回來,男人既不要名分,又不會生子,那是最安全不過了。

甚至有些原配,在剛發現自家男人有花花腸子時,就讓人引誘著他往私寓裡去。

這就是為了防著他抬姨奶奶回來生孩子,跟自己的孩子爭家産。

當然,慶豐堂雖然也以堂為名,但好歹也是有點歷史的老戲班子了,向來不做這種營生。

但受當下的影響,堂裡的角兒們,也一肚子的花花心思。

原主倒是一心奔著“戲瘋子”去的,所以他身邊雖然圍著不少的公子哥兒,但都是當朋友們來處的。

後來他倒臺得那麼幹脆,未嘗就沒有這個原因。

連原主唯一一個真心相待的朋友金三爺,後來也捧著玉堂春去了。

所以林緒之剛穿過來的時候,原主的執念才會那麼重,非要林緒之替他找個“相好兒”,最好是能把捧著玉堂春的那些全給比下去。

眼下玉堂春炫耀的,也是這個了。

玉堂春被林緒之一句話激得眼角泛紅:“哼,我再怎麼樣,也比你跟個窮鬼丫頭好。”

林緒之嗤了一聲,沒理他。

第二天,林緒之早早的就起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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