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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紀小黎回家後,時逸便當即告辭打道回府。他沒有留在紀家吃飯,紀家人亦未有出言留他。
這情形在外人看來,似乎很是不近人情。好像紀家人太不識好歹,不通事理。實情當然並非如此。說起來這事兒也是有些個尷尬。。
這尷尬主要出自紀家這頭。直白說,就是家貧,太窮。。。
是的,原因就是這麼的現實,這麼的簡單粗暴:就是窮!
因為窮,紀家人不好意思出聲留時逸吃飯。但初始,紀家人是有開口留過的,尤其紀小黎更是不止三兩回的邀請過他留下來吃飯,卻均被時逸態度堅決的一口回絕了。
時逸拒絕在她家吃飯,自然不是出於嫌棄。對紀小黎的家人,他早已愛屋及烏,真心的喜歡上了他們。
且正如那話說的“有情飲水飽”,只要是同她在一起,便是吃糠咽菜他也願陪著。不以為苦甘之如飴。
不過,他之所以拒絕,卻倒也是因為她家裡窮的緣故。他是斷不肯給她家增添額外負擔的。明擺著他要留下吃飯的話,紀家姑姑他們肯定需要另外多花錢去買菜。而且買的也一定會是超出他們平日支出,於他們而言價格甚是昂貴的菜式。
其實若他們願意接受,時逸很樂意由他出錢去買菜。這樣他也能安心的留下同紀小黎一起吃飯。事實上,若非她家人執意不肯,他很願意承擔她家一切的經濟開銷。如此,紀家姑姑,爺爺奶奶,還有她都可以過上安逸的生活,不必再那般的費心勞碌。
只要他開口,他相信他家裡人對此不會有任何異議。他父母生性良善,便是久在商界浸淫打拼的父親,骨子裡也依然保持著為人的仁慈與本真。精於世故人情練達,卻全無勢利市儈之氣。
母親就更不消說了。那是一個常年茹素,連螞蟻也不忍踩踏,看見動物,小孩子受罪便要落下淚來,傷懷很久的女人。
這些年,父母一直堅持做慈善,做公益,熱誠的幫助社會上的弱勢群體,不遺餘力。對非親非故的大眾尚且這般的上心出力,何況是為他喜歡的人做些資助,他父母更加不會推拒。實際上,母親就曾為此問過他好些回了。
奈何紀小黎的家人,人窮志不短,最是講骨氣。正屬於那種生怕沾了人便宜,不是自己掙來的好處,就絕計不貪半分的人。
對於他給紀小黎帶吃的已是萬分的不過意,期間曾婉言推卻過好多回。不過是拗不過他的堅持,不得已勉為其難的隨著他了。
而之所以不曾與他較真的來,不能對他斬釘截鐵,全無回寰餘地的予以拒絕。時逸想,多半是緣於之前他為了紀小黎,與肖強陳斌打架遭受了那些皮肉之傷的緣故。
因為這個,她家裡人便自覺承了他的情,拉不下面來太過駁他的面子。為這時逸私下暗自慶幸了很久,慶幸自己有過這段為紀小黎“負傷”的經歷。若不然,他要想如現在這般與紀小黎共處,怕是難了。
而由著這只能意會,不好訴諸於口的迂迴內情,自此,每逢週日時逸辭行時,紀小黎家人亦不再出聲挽留。
紀家人都是老實人,為人實誠厚道,做不來假把式。不會明知對方不會吃,還一個勁的做表面功夫,假惺惺的留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