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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慕用了很長的時間,才消化掉這樣一句話。
十年,十年自己暗戀的男人,是小三的兒子。
也難怪簡慕認不出張閑,因為張閑的媽媽姓李,可是簡慕卻姓簡。
所以十年前,張閑就認識簡慕。
第一次見面,在校長辦公室。
那個安靜的下午,他插著口袋,聽見她跟校長說:“校長好,我是新來的一屆學生,我叫簡慕。”
所以張閑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就是皺著眉頭的,帶著厭倦,好似聽過她似的,“你就是簡慕?”
那時候簡慕以為是自己成績最好,很多人聽過她的名字,都是因為她是高考狀元。
張閑真正討厭簡慕的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不能說自己的曾經,沒人傾訴。而所有人都以為他討厭她的理由是白鳳姿。
這個理由,也的確一直很名正言順。
所以張閑名正言順的討厭簡慕,眾所周知。
越是討厭越是能看到她。
每次上大課她都在前排,認真的做筆記。圖書館自習室,她也總是第一個,排著隊往裡進。下課食堂,走廊女生宿舍,操場偶遇……到後來,四個人約會四個人見面。
張閑從不曾忘記他爸爸沒日沒夜的坐在輪椅上,行動受限,甚至幾度輕生覺得拖累了兒子。
沒日沒夜的看到,沒日沒夜的夢到,沒日沒夜的噩夢。
直到那天——
張閑一如既往的抬頭就能看到簡慕。
她又埋頭在紙上一筆一筆的寫著什麼,寫完了又匆匆的揉成團扔到紙簍裡。她經常這樣,倒叫張閑有些好奇,她究竟寫了什麼。
張閑那天最後一個走的,經過垃圾桶的時候終於忍不住拿出來看了一眼。
密密麻麻的紙上,都是張閑兩個字。
那個中午,陽光灑滿了空無一人的大教室,整個世界都安靜的聽不到半點聲音。那一橫一撇,都好似是一刀刀淩遲在張閑的心上。
他就那樣看著那一張廢紙,忘記了一切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