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從雲層裡又鑽出來。
學校那高高的旗杆頂端,繪上了圓潤的光暈。
方棠終於破涕為笑。
她知道了兩件事。
第一,江簡小可憐總被人欺負。
第二,林澈會咬人,被咬的人還必須去打狂犬針。
只有狗才這樣呢。
……林澈依然是狗,是她的小狗,從沒變過。
方棠忘性大是件好事。
她的噩夢被傍晚的風吹散,消失殆盡。
可她不知道,她的結束,正是林澈的開始。
正直的小班長,在緩緩朝著一條不歸路前進。
那天晚上,林澈給他小小的日記本上,記下了1993年的第三件大事。
——棠棠被欺負了。
可他竟然不知道!
爸爸經常說,每天要反省自己三次。
他虔誠地反省。
因為他的疏忽,才導致了這樣的後果。
那之後,還什麼都不懂,自以為是地哄她,卻把人越哄越傷心。
以後一定要多多關注棠棠的動向。
一定要了解她,準確猜到她真正的心思。
林澈合上日記本,很有信心地點了點頭。
“嗯!”
一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