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男生都吃她這一套,女生吃的也不少,所以,雖然魏漫漫有些胖,但是班上唯一一個沒有被歸類為“胖子”,而被捧為“美女”的人。
林幸同因為看太多她“扮豬吃老虎”的樣子,所以根本就不為所動,依然我行我素,“慢”不離口。
魏漫漫一開始還反對,後來就由她去了。
現在,林幸同口中的“慢”的懶洋洋的聲音透過手機傳過來,“親愛的,你一下子給我打了三個電話,有那麼想我嗎?”
“想有什麼用?”林幸同沒好氣地說,“反正你又不接。”
“哎呀,我在解決一件麻煩事呢,不能中斷了,否則會鬧出亂子的。”
“又是你的“裙下之臣”在跟你說甜言蜜語啊?”
魏漫漫長相甜美可人,不管再生氣,臉上都掛著甜甜的笑容,說話的聲音如同煮熟的芝麻湯圓一樣甜糯,是個真正的“甜心佳人”,因此,她身後有一大堆的追求者。
她管他們統統叫“跟屁蟲”,在跟她唯一的好朋友林幸同說起來的時候,臉上總是掛著輕蔑的表情,但對著那些“跟屁蟲”的時候,她卻是另一幅面孔。
甚至是上一秒還在跟林幸同說某個男生有多討厭,下一秒那個男生打電話給她,她接起來,就立馬變身“甜心佳人”了,變臉速度讓人嘆為觀止。
魏漫漫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她家境不好,自己又心高氣傲的,想用蘋果手機,想穿名牌衣服,想吃好吃的,所以,那些男生的禮物她從來不會拒絕,請吃飯也都會去,當然,一定會帶好幾個人一起去,免得男生誤會或者圖謀不軌。
在林幸同心中,她這個好友是個高手,“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那些男生既會乖乖為她花錢,又不覺得花的冤枉,非得從她那裡得到些什麼。但她還是擔心,萬一哪天玩過火了,好友會不會跟那個被男友扔下樓的女生一樣,就那麼死於非命,畢竟,人是太複雜的一種生物,沒有人能永遠是贏家。
她將這話說給魏漫漫聽,對方一副無所謂的樣子,“誇張了,就為幾頓肯德基,幾件淘寶爆款衣服,他們就要殺人?我的命就算不值錢,他們的命有那麼賤嗎?”
“你的命也很值錢!”林幸同痛心疾首,“別玩了好不好?肯德基我請你吃,衣服我給你買。”
“親愛的,我就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最愛我的人是你,為什麼你不是個男人呢?你要是個男人我立馬嫁給你。”
“就說你答不答應吧?”
魏漫漫聳聳肩,“當然不答應!這不是幾頓肯德基,幾件衣服的事,我,喜歡這種生活。”
“把男生玩弄於掌心的感覺很好?”
“當然,”魏漫漫眨眨眼,“現在玩男生,以後玩男人,我,會永遠當一個女王的。”
她的眼睛澄澈如水,她一臉無辜的表情,像一個懵懂的孩子一樣,然而卻說的是那樣刺耳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