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要一鼓作氣拿下全部荊棘嶺,但還是休整了兩天,主要是騎士小隊的隊員們都有些輕傷,連馬庫斯的腿也受了擦傷。
擁有鬥氣,輕傷恢復很快速。
兩天時間足夠緩解身體上的疲勞,讓傷口結痂。
李斯特身上無傷,睡了一覺,精神百倍,調整到最佳狀態。並且興致大發,在馬場上縱馬飛馳,狠狠的演練幾遍《火龍鑽》、《烈焰波》,並《多重箭》。這一次實戰,收穫了太多經驗。
感覺自己體內的鬥氣,也暴漲一截,原本他只是一名嬌嫩的貴族,大地騎士中的菜鳥。現在夯實了基礎,大跨步邁向精英大地騎士。
比起馬庫斯,已經差不多能打個平手——經驗還比不上,鬥氣量也不足,但有魔力之眼,有紅血劍,真拼殺起來,難說。
“我覺得跟馬庫斯單挑,應該能五五開!”他自己估計。
轉眼看到毛髮光亮、正在馬場上瘋狂奔跑、好似渾身力氣使不完的抖森,他又是一陣盤算:“有了抖森的幫助,馬庫斯絕不是我的對手,事實上我覺得單獨一隻抖森,都能跟馬庫斯五五開。”
吃了血脈果實的抖森,還看不出來血脈進化沒有。
關於這方面的知識,還是太少。
但抖森的魔法量絕對是暴漲一截,以前一天頂多能釋放十幾、二十次岩石刺,現在可以從早到晚釋放岩石刺,不敢說能放五十次,三十五次絕對不在話下。
為此,抖森大道的修路進度,都大大提升。
“抖森,釋放魔法!”
呼啦!
一道岩石刺從地上刺出,比以前抖森釋放的岩石刺,大了一半還多。一天所產生的石料,比得上以往三四天,儼然是一隻小號的“岩石幼龍”——根據一本叫《傭兵天下》的騎士小說記載,龍幼年時期,有點兒像狗。
總的來說,見過血的抖森,實力變強一倍有餘,但距離中級魔獸的實力,依然是天差地別。恢復能力倒是暴增,身上的傷口,已經快要徹底癒合。
“看抖森現在的表現,也不算浪費血脈果實了,至少比進化失敗要好很多。”
對這一次清剿。
他是滿意的。
暗影蛇的蛇皮,是製作皮甲內襯的上好材料,稍微有些火焰灼燒的痕跡,但總體還算完好,至少能賣個十枚金幣。
兩隻暴土狗,一隻渾身焦黑,只能留著給李斯特吃肉;另一隻皮毛也被馬庫斯砍爛大半,賣不出多貴的價格。內臟可以賣給魔法師,但多半是留下來自己吃,現在城堡並不缺那麼點金幣。
雷牙野豬的兩枚大牙,是上好的鍛造材料,非常適合打造魔力裝備,一根至少能賣五枚金幣。此外豬皮也是製作皮甲的好材料,同樣能賣十來枚金幣,肉、骨頭可以留著吃,也可以賣了。
再賣個七八枚金幣不難。
體型巨大、皮糙肉厚,雷牙野豬渾身都是寶。
另外就是七隻風刃狼了,因為是抖森獵殺,傷口不大,皮毛商算完好,每隻賣個十多枚金幣,不成問題。
估算的話,這批魔獸,能帶給李斯特,至少一百三十枚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