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沒有打擾馬庫斯的選拔,他倒是有心弄個什麼正步走、左右看齊的新兵操練。但魔法、鬥氣的存在,讓個體力量無限放大,已經不是紀律可以彌補。
像馬庫斯這樣的精英大地騎士,一個打一百個普通扈從騎士,綽綽有餘。
即便是李斯特自己這樣的剛入門大地騎士,也能打二三十個普通扈從騎士,只要鬥氣充足,普通扈從騎士根本無法近身,只能先把他的鬥氣耗空。
作為騎士學院裡當過教官的馬庫斯,自有一套訓練新手騎士的方法。
所以。
天太熱,李斯特只是留在城堡裡,訓練抖森。
“坐下,抖森!”
已經大狼狗一樣的抖森,聽到命令,立刻坐在地上,吐著舌頭看向李斯特。李斯特隨手扔了一小顆肉乾,再揉了揉抖森的腦袋。
魔力之眼施展。
可以看到抖森體內的魔力已經充沛。
“理論上抖森的魔力量不低,在城堡裡好吃好喝伺候,發育很猛,已經到了可以釋放魔法的程度。可惜沒有成年暴土狗的引導,它大概並不知道如何控制體內的魔力,我要不要幫它引導一下?”
有魔力之眼觀察,引導抖森的魔力宣洩,他還是自信可以做到的。
只是,會不會發生危險,把抖森給不小心弄死了,這就很難說。
猶豫只是片刻,很快他就做出決定:“我不做引導,一旦魔力積累過多,抖森無法宣洩,一樣會憋死。與其這樣,還不如早點讓它學會魔法,即便是死了,也不浪費多少糧食……最關鍵的,感情還不深。”
在穿越前,李斯特養過狗,年老病死後,他還傷心過好長一段時間。
現在已經不輕易對寵物產生感情了。
人的痛苦,一半都源自於感情付出,成年人的靈魂和思維行事,已經懂得及時止損。
“過來,抖森。”
招招手,抖森立刻搖著尾巴湊過來。
“嗚嗚,汪汪!”
說實話,暴土狗就是大號的土狗,行為和性格都跟狗接近。或許這也是它的名字叫暴土狗的原因,比土狗更暴躁一些的土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