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先生。”三人都挺起胸膛,儘量讓自己看上去優雅一些。
卡特滿意三人的態度,比起托馬斯這種刺頭,還是聽話的小夥子更稱他的心意:“接下來的時間裡,我將帶你們儘快熟悉男僕的工作。很快,你們就要忙碌起來,不僅僅在城堡裡,也在城堡外。”
他抬頭看向每一位新僕人:“你們不僅僅是自己,更代表著城堡的形象,衣裝得體、行為文明,你們必須儘快熟悉貴族禮儀,要跟過去農奴的懶散模樣徹底說再見,明白嗎,先生們、女士們?”
“明白,卡特先生!”
“那麼,你們每個人都有半天的假期,回去與家人分享這個好訊息,從明天開始,你們將住在城堡裡。”
……
“卡特先生,恭喜你,你快要成為一名大管家了。”莫森太太在新僕人們迫不及待回家報告好訊息後,跟卡特聊了聊。
“嗯,這種感覺不錯。”卡特難得俏皮一笑,“我必須活得更久一點,防止托馬斯上位,我可不想看到他也能享受這種感覺。”
“我想托馬斯更樂意跟在老爺身邊,他的確比湯姆和傑西聰明。”
卡特帶著一絲神叨叨的說:“老爺繼承了鬱金香家族的勇氣,與長芋家族的精明,有些時候,在老爺面前笨一點,比聰明一點,可能會更好。”
說到這裡,他忽然側耳傾聽,然後說道:“馬蹄聲,是老爺回來了,我要去迎接老爺了。”
“去吧,又笨又聰明的卡特管家。”
卡特歪了歪脖子。
他已經與莫森形成了默契,有默契的兩位管家,才會把城堡打理井井有條。
走到門口,騎在火龍馬背上,高大、英俊的李斯特,揹著陽光賓士而來,金色的光輝灑在他淡金色的微微卷發上,彷彿無數的金子在流動。
“老爺就像天生的貴族,他有貴族的一切氣質。”卡特心中想到。
身體微微鞠躬:“歡迎回家,老爺。”
“卡特先生,新的僕人已經選好了嗎?”李斯特將韁繩交給托馬斯,解開脖子上的領結,夏天來了,貴族的衣服有些悶熱,他不喜歡這種裝束。
大公國的貴族服飾,是源自大陸的風格。
女性貴族主要穿長裙,裡面有裙撐,屁股上還要墊墊子,使得整個長裙能跟金字塔一樣撐起來。
李薇薇從來不穿這種衣服,她喜歡穿男性貴族的衣服。
男性貴族的全套衣服,叫做“夫拉克·阿比埃”,它包括一件形似燕尾服的外套“夫拉克”、一件裡穿的小背心“基萊”,以及一條緊身的半截褲“貝斯特”。當然,還要搭配上長筒靴和長筒襪。
再一個,就是男性貴族在脖子上,需要裝飾象徵貴族權柄的服飾。
普通家居,可以穿戴領結;出門辦事,需要穿戴類似領帶的“克拉巴特”,李斯特稱其為領巾;盛典時則要穿“拉夫”,圍著脖子一圈的大圓盤,李斯特稱其為褶飾領。
解開領結,頓時感覺到衣服裡的熱氣,都順著脖子往外冒,李斯特不禁抱怨:“我需要發動一場針對服飾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