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李斯特剛剛將小麥蟲的蟲草安置好,忽然小麥屯的管事格吉爾,告訴他一件事:“領主大人,我不知道該不該說。”
“有什麼請說。”李斯特眼前一亮,覺得,對方可能是想要透露給他無形龍的資訊。
格吉爾卻說道:“領主大人,我在小麥屯的荒地上,發現了三株很奇怪的草,長得特別高大,有兩三米高,綠油油的,我們養的雞非常喜歡吃它的葉子。”
“是玉米!”
李斯特立刻明悟,管事提供的線索,不是無形龍,而是三株野生玉米。他當即命令管事,帶自己過去——玉米,期待中的玉米。
只是到了野生玉米麵前,李斯特陷入疑惑之中。
“格吉爾,你發現這三株草,多長時間了?”
“已經有三個月了。”
“它一直就長這樣?”
“是的,領主大人。”
李斯特習慣性摸了摸自己腰間懸掛的紅血劍。
他已經將這把劍寸步不離身,紅寶石的魔力,時刻刺激著他的火屬性鬥氣,滋養壯大。等於說,帶著劍,他無時無刻不在修煉。將來再多吃點魔藥,未嘗不能成為天空騎士。
不住打量三株野生玉米。
眼前的玉米,並不是一根筆直的杆子,長了幾片葉子,頭頂一簇花,中間結一兩個苞米棒子。而是亂七八糟的分了好幾個杆子,每個杆子頭上都頂著一簇花,至於中間本該長苞米棒子的地方,卻長了幾個細小的牙籤。
牙籤一節一節的,每一節都是一枚草種。
“別告訴我,野生玉米就長這個樣子,這不是玉米,這是麥子!”李斯特內心深處很受傷,他很清楚,三株野生玉米就是眼前的這三株草。
但接受不能。
說好的又大又飽滿的玉米棒子呢!
“這根本就是給牲口吃的草……嗯,我想起來了,這三株野生玉米,似乎應該叫做墨西哥玉米草?”
在家鄉種過莊稼的李斯特,記得村裡有人種過某種豬草,就是給豬吃的草,叫做墨西哥玉米草,聽說是非常高產的牧草,豬牛羊特別愛吃。
“應該就是了,如果是真的玉米,沒必要前面帶上‘野生’兩個字,玉米貌似沒有野生品種,是人工千百萬年培育出來的。”他明白這一點後,只能心底一嘆,自己安慰自己,“好歹得了一個高產品種的牧草,不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