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免也太悲傷了吧,感覺充滿了惡意。
······
晚上,一輛黑色私家車開到了雲蕭的小區底下,把雲蕭接到了一家豪華酒店。
真的很豪華,巨大的房間、巨大的圓桌,而桌邊只坐著三個人:雲蕭、林昭、林昭的經紀人。
雲蕭瞥了一眼距離自己好幾米遠的盤子,還是放棄了轉過來的想法。
“嚐嚐這個,這是我好不容易在一個老外手裡淘到的。”
林昭拿著一瓶灰撲撲的酒瓶,給雲蕭倒了一杯。
酒香撲鼻,只是聞著就感覺醉了。
“好酒。”雲蕭抿了一口,讚道。
“哈哈,你喜歡就好。”林昭笑道:“老外不知道這東西的好,才願意賣出,要是國內的老酒鬼,誰捨得拿出來賣?”
這是事實。
很多人想要買到真正的老酒,都去外國收藏家那裡買。
你給錢,他給酒,乾脆利索。
同理,想要買到頂級的紅酒,除了去那些頂級的酒莊外,也可以把目光放在國內的一些酒商身上,他們手上的頂級貨都是用來交易的。
菜餚也很精美,都是中餐,比中午的西餐更合雲蕭的口味。
“兄弟啊,還記得我之前跟你說邀歌這件事嗎?”
酒過三巡,開始談正事了。
雲蕭直了直身體,表情也變得認真起來了。
“你是我這麼多年來見過的,最有天賦的新人。”林昭正色道:“金姐,把咱們的條件說一下。”
林昭的經紀人從自己隨身的公文包裡拿出一份檔案,雙手遞給了雲蕭。
雲蕭接過,翻開來仔細的看了看。
要求很簡單,林昭的公司,願意以保底50萬的價格,以公司的名義向雲蕭邀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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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這是保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