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過後,潯陽府安家一張狀紙遞上了蘇州衙門的公堂,怒告太源府陸鳴殺害安義中。
公堂之上,安家各種喊冤鳴不平,要求蘇州衙門依法給陸鳴定罪。
隨後,蘇州衙門開啟了太源府知府和潯陽府知府一同呈上來的摺子,這些摺子都是碧靈山當事讀書人所寫。
其中不僅有陸鳴的自訴,還有丁世昌、楊賢等人,以及潯陽府當事秀才們的自訴,大家都一致認同,安義中偷襲欲殺陸鳴,而陸鳴是出於正當防衛,不得已而殺了安義中。
故而蘇州衙門以雙方當事人供詞一致,且安家無具體證據能夠證明陸鳴是故意殺人,故而不能判定陸鳴有罪。
安家無法接受這種結果,但是苦於缺乏證據,只能是服從衙門的判決,可隨後,他們提出了向陸鳴索賠千兩銀子的要求。
畢竟不管是什麼理由,陸鳴的確是殺了安義中,這個是不爭的事實。
但安家縱然沒有證據,也不可能承認陸鳴是屬於正當防衛,而是十分堅定地認為陸鳴是因為與安義中起了爭執而故意謀殺。
對此,蘇州衙門斟酌再三,同意了索賠的申訴,不過從一千兩的高價降到了五百兩。
然而即便如此,以陸鳴寒門的出身,怎麼可能拿得出五百兩呢?
若是拿不出賠償,陸鳴不僅要變賣家產,還要不斷工作,把賺來的錢拿去還債。
太源府衙門。
陸鳴因為無罪而被釋放出了大牢,隨後,陸鳴就被傳到大堂。
而除了陸鳴以外,丁世昌和楊賢等眾多讀書人也被歐陽玉嫣傳喚到此,畢竟他們也是當事人,發生命案難辭其咎。
歐陽玉嫣將蘇州衙門的判決書遞給了陸鳴,說道:“你雖然無罪,但畢竟也是殺了一個舉人,蘇州衙門判你賠償安家五百兩銀子。”
“五百兩?”
陸鳴聞言苦笑道:“我一介寒門,僅靠教柳子軒讀書,一個月也就五兩銀子的學費,我上哪裡去湊五百兩?”
歐陽玉嫣說道:“這個就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了,本府秉公執法,只能按照蘇州的判決行事。”
丁世昌說道:“五百兩銀子對我丁家來說倒也付得起,但我如今尚未成家繼承家業,無權調動丁家資產,我最多也只能從我一年的零用中湊出一百兩銀子。”
“一百兩?”
陸鳴吃了一驚,對大戶人家而言,一百兩的確不算多,但是丁世昌未能繼承家業,竟能立即掏出一百兩銀子來,由此可見他平日裡勤儉節約,並不像富家公子一樣奢華。
“這可不是一個小數目,豈能讓丁兄承擔這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