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娟一看,是支票。
臉上立即堆滿了笑,歡歡喜喜的接過,但是,馬上又變了色。
“十萬?”
她不敢相信,“才十萬?”
才十萬?
翁千歌冷笑,“你是生了我,但是,你有養過我,為我花過一分錢嗎?”
一天都沒有養過的女兒,給她十萬,她還嫌少。
“哼!”
顧娟一聽,立即變得疾言厲色。
“說話別這麼難聽,你念過書,我沒文化,是沒錯。”
“可是,我也不是那麼好糊弄的!我是諮詢過的,不論我有沒有養過你,只要你是我生的,你就得養我!”
“呵。”
翁千歌輕笑,“打聽的還不少,沒錯,我是必須要養你。”
她語調淡淡的。
“按照法律規定,我每個月只需要支付你基本的生活就可以,這十萬塊,夠好幾年的費用了。”
什麼?
顧娟一聽,神色幾變,又馬上換上了笑臉。
“別啊,媽只是跟你開玩笑而已,你看你這孩子,怎麼還當真了呢?”
翁千歌冷笑著,沒說話。
“千歌。”
眼看著硬的不行,顧娟就來軟的。
拉著翁千歌,“女兒,你再想想辦法啊,這十萬塊,哪裡夠呢?你也知道,我那位,挪用公款,我要是不想辦法,他就只能……”
“那是你的事。”
翁千歌聽不下去了,打斷她。
“法律規定,我有贍養你的義務,但你的男朋友,和我一點關係都沒有,我沒有義務幫他還債!”
除了這十萬,她多一分錢也不會出的。
她很清楚,這十萬給了顧娟,就是肉包子打狗。
更重要的是,她還要生活,還有jason要養。
“你……”
顧娟氣著了,臉色發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