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素娥搖頭:“辛苦什麼啊?我就喜歡給人介紹物件,撮合成功了一對,成就感是做生意怎麼都比不上的。”
周臘月似懂非懂:“哦。”
“……”
雙方散著步,時間一晃就到了11點鐘。
前面。
林朝英看了眼手錶,主動對沈月道:“時間不早了,我們先去火鍋店吧。”
“我買了下午1點半的電影票,再不走怕是趕不上了。”
沈月有些驚喜:“你還買了電影票?”
說起這個,林朝英有些忐忑:“你願意和我一起去看嗎?”
沈月二話不說就答應了:“好啊~”
她很喜歡看電影。
可是,自從和蔣勇在一起,己經一年左右沒有進過電影院了。
因為,蔣勇覺得看電影浪費錢,不如攢著以後結婚生子養孩子用。
當時。
沈月被愛情沖昏了頭腦,聽了蔣勇的話覺得自己太不會過日子而心生愧疚,對蔣勇也更加順從了起來。
現在想想,她可真是傻子。
一張電影票值多少錢?
如果結了婚就沒有了自己的生活和愛好,結了婚之後自己生活水平更差,那結婚的意義在哪裡?
為了愛?
可愛不就是讓彼此過得更好嗎?
一場電影、一次用餐,讓人的心情變得愉悅,這就是它存在的意義。
對此。
林朝英一無所知。
他得到沈月肯定的答複,心裡暗喜:這樣,下午就可以兩人單獨在一起了。
是的。
他沒有準備林素娥和周臘月的電影票。
好在。
沒忘記正題:“那我們走吧。”
沈月點頭。
兩人齊齊轉頭看向了林素娥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