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大聲道:“春蘭,別找了,我己經找到了。”
揮動戶口本。
聞言。
趙春蘭抬起頭看過來,定格在她手上的碎花布,臉上又驚又喜,立馬小跑過來。
“太好了!”
“可算是找到了。”
“走,媽,我們這就回縣政府去吧。”
林素娥舉雙手贊同:“好。”
“你坐上來。”
“好的。”
林素娥騎著腳踏車往縣政府方向走去,路上,趙春蘭好奇的詢問:“媽,戶口本你在哪兒找到的?”
“不是我找到的。”
林素娥搖頭,解釋道:“是兩個警察同志撿到的,然後主動找到了我還給我。”
趙春蘭驚訝:“什麼?!居然是警察撿到的。”
“我也沒想到。”
“人家幫了大忙,我打算送一面錦旗給他們。”
“你覺得怎麼樣?”
買店鋪的事情,可不是天大的事情。
賺錢吶~
晚一天就虧一天的錢。
一聽這話,趙春蘭二話不說答應了:“行,我支援。”
“那我們先去縣政府把店鋪搞定,然後找家裁縫店訂做錦旗,之後找個地方吃飯,吃完了再去拿錦旗,送去警察局。”
趙春蘭:“我覺得可以。”
之後,就按照計劃,先搞定了店鋪,拿著協議離開;找了一家店鋪,問是否能做錦旗生意,問了好幾家都不行,最後,第5家店終於接了,而且,首接有成品,林素娥當即高興地付了錢,說好吃完飯回來拿走。
……
靜安街道派出所。
王警官和陸警官坐在辦公室休息。
陸警察冷不丁笑出聲:“師父,我真開心~”
王警官閉目養神:“開心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