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飯。
下午。
林素娥帶著趙春蘭到了派出所,告知了裡面的警察要辦什麼事兒。
他把她們領到了房間裡。
一問。
需要帶:個人書面申請書,寫清楚為什麼需要改名;村子的證明和戶口簿。
這都簡單。
但還有一樣,讓林素娥和趙春蘭臉色都不太好。
因為吳盼娣是未成年人,所以需要雙方父母都在場。
趙春蘭好辦。
但吳山川,99.9999不會同意。
林素娥不死心:“我女兒己經離婚了,還需要孩子爸爸出面嗎?”
警察點頭:“規定是這樣要求的。”
“不能通融通融?都離婚了,肯定是關系不好,我們怕是喊不動男方。”
聞言。
警察為難:“這我也沒辦法。也就是個名字,要不你們就別改了。”
趙春蘭動搖了,她真的不願意再和吳山川打交道。
林素娥毫不猶豫拒絕:“要改!”
“行,謝謝警察同志,我們自己想辦法。”
警察點點頭。
離開警局。
林素娥眉頭緊皺,趙春蘭看著她,欲言又止好幾次。
林素娥:“先回去。”
趙春蘭坐在後車座,兩人遠離警局。
另一邊。
何家保和父親回所裡,他看著林素娥離去的背影,下意識呢喃:“那人好像是林媒婆?”
何愛國立馬看過去:“哪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