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審訊室裡,許諾低頭流著淚。
“我沒有拐賣或者偷孩子。”
“你是在哪裡見到這個孩子的。”
許諾紅著眼睛,聲音哽咽道:“十一號晚上,我走在路上突然聽到一陣狗叫,叫的很急促。”
“我以為是流浪狗,便順著聲音走過去,那時候還下雪,我順著聲音看到了一個很破的狗窩,因為好奇,我就蹲下身看了一眼發現……”
說到這裡,她頓了一下。
警察眼神一凜,敲了敲桌面提醒她繼續:“發現了什麼?”
“發現了一隻狗的屁股裡竟然插著一根樹枝!”
“多麼惡毒啊!一隻狗的屁股裡到底為什麼會夾著一根樹枝!”
“一根樹枝!夾著!!”
警察:“………”
知道了,不用重複這麼多遍。
緊接著許諾講到了她幫助狗狗擺脫樹枝的魔爪,隨後發現狗窩裡竟然還有個小孩。
她陳述了自己發現小孩在這麼冷的天不著寸縷,且渾身都是傷,凍的快要死掉了的事情。
恰好,她剛從百貨商店裡出來,購物袋裡剛好買了一條新的毛毯,便用它將小孩裹了起來,抱回了家裡。
“我並不知道這個尋人啟事的事情,我以為這個孩子是個流浪漢,被人丟棄的。”
“否則,我實在想象不出來,到底是什麼樣的父母,竟然會將孩子扒光了丟到狗窩裡。”
警察也有小孩,而且跟尿尿的年紀也差不多,她低頭看著手裡尋人啟事中,小孩那張瘦肉灰撲撲,眼睛黯淡的照片,再想起剛才那個孩子的模樣。
簡直天差地別。
女警走出去,找到自己的上司:“我認為她沒有說謊,我們查過她公寓前的監控,她確實是光明正大的用毛毯裹著小孩抱回去的。”
“而且根據約瑟夫鄰居們的口供,他平時確實虐待毆打兒童,許才十六歲,她沒有對約翰下手的動機。”
約翰,是尿尿戶口上的名字,若不是每個月會拿到政府發的補貼,他甚至都不會給小孩上戶口。
警長看著年輕的女警,吐了口煙。
“那個約瑟夫,不是他的親生父親。”
女警點頭:“對,這個資料裡也有,但是警長,現在最重要的是——”
“不重要了。”
“無論許諾是不是誘拐犯,她都會被放。”
女警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