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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執著之人 (4 / 4)

“那不結了。說了你不該來。”說完,林逸仙邁步就要往樓梯口走。

“等等!”李天啟急了,“那你為何要等我這三日?”

林逸仙深吸一口氣,說道:“我方才已說了,並不是等你這三日,是我想待多三日,明白嗎?現在我要離開這裡了。”

李天啟一時無語。

郡主說話了:“這位公子好大脾氣,既然拿了別人東西,為什麼此時已見到人,為何就是不給還呢?”

林逸仙聞言,似乎更是生氣,“我已等多了三天,是他不守時,並非我所失約,此時我可以不給,不對嗎?不行嗎?”

郡主一時也是被嗆得語塞。

林逸仙繼續說道:“何況,這桌酒席,算我略盡綿薄之力,也算是這樣了吧?”

李天啟落寞地說道:“林公子,你說得沒錯。你走吧……”

林逸仙再沒有說話,噔噔瞪走下樓梯,忽然又噔噔瞪走了上來,李天啟心裡忽而轉憂為喜,此次上來應是還他六枚銅板了。

林逸仙將一條東西放在了桌面上,說道:“差點忘了,這是一個戴著鬥笠手拿酒葫蘆的神秘男子給我的,說是你的東西,讓我遇到你就要還給你。”說完,又噔噔瞪走下樓去。

草繩項鏈!這可太讓李天啟感到驚喜了,他拿起草繩項鏈,仔細觀察了一遍,果然是自己自幼佩戴之物。

他跑到樓邊往下望去,此時林逸仙已走到了樓下,而那兩名黑衣大漢正迎前接應,遂對著林逸仙大喊:“謝謝!林公子。”

林逸仙聞言卻並未回頭,匆匆帶著保鏢離去。

郡主悠悠道:“這位林逸仙公子還真是個執著之人。”

“這是什麼?”郡主拿過了那條草繩項鏈,看到只是草繩穿著個石頭,想到了李天啟的出身,鼻頭一酸,忍不住就要落淚,窮人只佩帶著這樣的東西以祈求平安。

“這是我自幼佩戴的項鏈啊,前些時日忽然不見了。沒想到現在又回到我手裡。”李天啟笑道,接過了郡主遞過來的項鏈,戴回了脖子上。

“弟弟,回到皇宮,姐姐帶你去買,想買什麼樣的就買什麼樣的。”郡主說道。

“姐姐,不用了。我這個挺好。”李天啟說著,瞧見了那滿桌子的好酒好菜,還在炭火的烘烤下冒著熱氣。

“姐姐,肚子早餓了,既然有人請客,我們吃吧。”

“嗯。”

兩位服侍的奴婢趕緊上前擺著放碗,端茶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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