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坤問老闆是不是怕不給錢,讓他先算賬,他掃了支付碼再做菜。老闆說完全沒有小瞧他的意思,不是怕不給錢,而是法律有規定,不能浪費糧食。
法律必須遵守,李正坤便問昌小縵,要不他請客,凡進本店消費的顧客,都由他買單。
昌小縵冷笑道:“知道你有錢,這個雞毛小店吃不窮你!”
李正坤哈哈大笑:“那是當然,別說這個小店子,就是鳳山市最大最高檔的酒樓飯店,點上成千上萬桌,也休想令我皺下眉頭。”
老闆是個四十來歲的男人,聽得心頭直髮笑:你小子就吹吧,女朋友生氣了不想法哄她高興,卻只顧吹牛,當心吹飛嘍。
轉身欲離去,昌小縵卻叫住他,讓再煮十碗麵來。老闆說:同學,你是認真的,再賭氣也別糟蹋糧食。
昌小縵便盯住李正坤:“煮不煮?”
“煮這麼多碗幹什麼?”
“你一個人吃!”
李正坤只覺胃裡一陣悸動,暗道:這小妮子不折磨我一把,恐怕不會罷休。也罷,我就由著她折騰,看她怎樣收場?豪氣地一揮手:“煮來!”
不一刻,又十大碗麵煮來,加上先上的兩碗,共計十二碗,擺了滿滿一桌子,看得人心驚膽跳。
身邊也圍上一大圈人,都爭著看這越鬧越大的熱鬧。
李正坤讓老闆再煮一碗打包,等會兒要給女朋友帶回去。
老闆直犯糊塗,暗道:還有女朋友,那這位同學是什麼身份?現在的年輕人真讓人搞不懂!
李正坤擼起袖子,端過一碗麵就開幹。
很快吃掉三碗,只覺腹鼓如丘,撐得難受。李正坤坐直身子,又端過一碗,呼嚕呼嚕吃起來。因為吃得太飽,手上動作越來越慢,每吞嚥一口都顯得萬分艱難。圍觀者看得直打幹噎。
吃第六碗時,李正坤已坐不住,只得站起身來,嘴也不能就著碗,因為自脖子以下的部位都不能打彎,只能用筷子將麵條挑起,舉到與嘴平行的位置,再將麵條直直地送進去。
圍觀者一片噓聲。老闆嚇得臉變了色,連道:不能再吃了,再吃非得撐出人命!
昌小縵也白了臉:“李正坤,你真的還要吃下去?”
李正坤打著飽嗝:“吃!直到撐破肚皮!”
言畢,又端起一碗。昌小縵眼淚嘩嘩而下,要來奪他的碗,李正坤一手擋著她,一手將碗摸著放到桌上——因為身體不能打彎,只能摸著放——用手抓起麵條往嘴裡塞。
昌小縵跌足道:“別吃了,你這個傻瓜,再吃下去你真的會被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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