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首的騎兵隊長在剛才逃民們休息的地方停馬,挑了下來之後看了一眼道:“他們就在附近,火還沒滅!”
“搜!”
面前的山林成了他們最關注的地方,但是……他們不得不捨棄戰馬,步行入內。
他們看不到的一個角落裡,一個陰厲的眼眸下,嘴角勾勒出了一個殘忍的微笑。他從現代軍靴裡抽出了一把軍刀,哈了一口氣。
“真不知是你們自大,還是說輕視我家少爺!”
他自語一聲,迅速的開始移動。
府兵的訓練一直秘密進行著,按照劉華的理念,最出色的兵,堪位元工。這種人很難訓練出來,他們不僅僅有天生的才能,還要經歷無數的生死。而他很幸運的是,在調高了府兵們的營養之後,他們的身體素質,絕對比如今軍隊軍人強了不知多少倍。
配以科學的訓練,以及殘酷的淘汰模式,這些求生慾望極強的府兵們比任何人都刻苦,加上超越了好幾個時代的武器,他們就是無敵的。
而這一個,是劉華府兵中獲得劉華惡趣味,給予稱號的三人之一“蒼狼!”
想要獲得稱號,首先你的將你自己的五人小隊全部給幹趴下,並且在五十人的追捕下“存活”十天,然後,也是最難的……幹出一件別人服氣的事情。
而這位蒼狼,他是隻身潛入了豹淘衛,將那位狗屁大將軍的小妾給偷了出來。
此等事情,把劉華給氣壞了。感情老子特麼花了那麼大力氣,訓練出了個採花賊?
氣歸氣,但足以證明這貨是實打實的有了以一敵百的能耐。
三個得到稱號的傢伙,無疑都是潛伏中的王者,能在專業潛伏高手的追捕下生存十天,還要考驗你的野外求生能力。
不聲不響的弄死百十號裝備精良的騎兵,這對於蒼狼而言,也很有難度,不過……他的眼中不但沒有恐懼,反而是興奮,以後他見到那一隻鷹的時候,是不是可以吹一下,反正比你滅了一隊山賊還有成就感。
靜悄悄的潛伏,等騎兵剛從身邊經過時,忽然從後面出現,捂住了對方的嘴,一刀就抹了脖子。尚且不待人倒地,他一下子就撲了過去,將另外一個人撲倒在地,用同樣的方式給解決了。
他也配備了槍,可是……他越發的理解了劉華的那句話:越是強大的人,就越喜歡白刃戰,就越享受敵人鮮血的滋味。
劉華懂個屁,這全是吹牛逼的!誰讓這丫的上輩子就是個宅男,從各種的小說裡面找感覺,然後……然後就把自己人給忽悠了。
好吧,不得不說,他培養出了三個瘋子,三個以劉華那不切實際的話為準則的瘋子,至少他們真的很喜歡敵人的鮮血侵染自己心靈的那種感覺。
會讓他們覺得,那種溫度很舒服,能驅走冬天的寒冷。
這隊騎兵還裝備有弓弩,在解決第二個敵人的時候,順手摸走了對方的裝備,躲在樹幹後面快速的裝備上。
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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