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處於陰影之中,卻是被另一通電話再次折磨,王宗華竟然打電話過來讓我更換之前的廣告,由於之前給他們的汽車附上了宣傳,而且陶心還幫他們主持了一場跨國車展,怎奈翻臉比翻書還快,這麼快就忘記情分了。
“商場無情分可言,只有利益,規避一切風險,方為經商之道。”他就用這樣的大道理搪塞了我。
……
下午,我沒有跟王明溪一起出動,而是獨自來到了關押李姨的地方,我想要探監,她是被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共同逮捕的,而且現在正處於監禁時間,我覺得我應該是有機會探監的。
遺憾的是,我並非李姨的家人,我作為一個外人,盡管搬出了陶心男朋友的身份,依然沒有機會探監,看來只能透過律師了。
我給陶心打去電話,詢問了律師的訊息,她告訴我有律師在幫忙處理,而且會隨時通知她的,讓我欣慰的是,陶心冷靜下來了,也沒有提及要回國的事。
的確,處於這種風口浪尖之上回來,不是明智的選擇,就現在對她的各種不利言論,不合時宜。
我給律師撥去電話,希望能夠面談,他最終答應了我的邀請。
我們約在了一個簡單的咖啡廳見面!
“您好,陳律師,謝謝你能來跟我見面。”
“嗯,我是李書記的律師,這種時候我們的心情都是一樣的,我會竭盡全力幫助她的,一定盡全力處理好這個案子。”
“那您知道現在案件的進展如何嗎?”
“你們要做好思想準備,根據目前掌握的證據和資料來看,對李書記極為不利,她目前面臨兩項指控,受賄罪和走私罪,受賄金額不大,五十萬,這個即使判刑也不會很嚴重,畢竟數額不大,不過這是一個突破口,李書記不是這樣的人,任職那麼多年從未有過,受賄是不久前才發生的。而最麻煩的就是走私罪了,因為已經過去了好些年了,調查起來很麻煩,但最嚴重的是他們已經掌握了大量的證據資料。”
“會判多久?”我問了最關心的問題。
“這個不一定,其中一次走私跟毒品有關,如果屬實的話,可能終身監禁。”
“毒品?不,絕不可能,她不可能知法犯法,她不會的。”
“哪一個落馬官員不是知法犯法?不過我會努力的,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會徹查的,所有程式走下來的話,能有半年的時間了,因此現在你們不用過於擔心,但由於情況特殊,她會一直被監禁。直到公佈宣判結果。”
“謝謝,全看你的了,有情況就給我打電話。”
……
和陳毓卿分別之後,我的心情似乎更沉重了,最近受賄五十萬?她為官多年不可能犯這種錯誤,而且多年前的走私案現在才被指出,而且還有證據,我只能說這是一場鬥爭。
這世間有著太多爾虞我詐的理由,錢,權,想一想都讓人不寒而慄。
當夜黑降臨,我會一直守在眾山之巔,只為期待第一縷曙光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