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雛田就夠了,二人世界,美滋滋。
帶花火做什麼?這麼大個電燈泡。
趁著雛田害羞至極,跑去追花火,顧不上自己之時,鳴人偷偷找上準岳父,談及此事。
日足雙手環抱,憑著身高優勢,居高臨下的俯視著鳴人,一言不發,就這麼直勾勾的盯著。
“怎麼了?”鳴人心虛。
“防止你對雛田做什麼出格的事,花火是最佳人選。”日足淡淡道。
“小子,我是過來人,還能不知道你想什麼,呵,拉手,擁抱,最多也就是個親…咳。”
“最後一步,要等十八歲,結婚以後才可以,在那之前,不準越過線。”
“出任務,或是有事要離村,不方便的時候,可以把她們送回來,平時在村子裡,你去哪都要帶著她倆。”
“休想跟雛田有長期的獨處時間。”
“岳父大人,您想多了,我和雛田現在才十二歲。”鳴人滿臉黑線。
“明年呢?後年呢?再往後又怎麼說?”日足說道。
“這叫有備無患。”
“我們一族是很傳統的,雛田亦是如此,但她那麼喜歡你,若是你忍不住懇求,八成,不,是肯定不會拒絕你。”
“十五到十七歲這段期間,最是危險,預防雛田的肚子莫名其妙大起來,還得去醫院受苦,必須如此。”
“不怕告訴你,我已經跟花火透過氣了,她會盯著你的。”
“雛田非常保守,不會過線。”
“需要提防的就是你。”
“…”鳴人。
他很想大聲的說自己不會過線。
可在想到十五六歲,亭亭玉立,已經長成的雛田以後,話是堵在喉嚨口,怎麼也說不出來。
能忍住嗎?
應該,大概,可能,忍不住的吧。
對自己百依百順的雛田,對自己有求必應的雛田,越想,越沒有底氣去據理力爭。
道別岳父,重新回到雛田這邊。
姐妹倆還在打鬧,自然不會是真打,單純是撓癢癢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