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朱子龍的本體,狂購土地,收攏部分流民的時候。
他的皇帝分身,最近穿過去處理國事時,也沒有休閒下來。
除了緊鑼密鼓的處理各種國事,讓事情變好一些外,在擔心貪官汙吏和冷漠人命這一點上,朱子龍的皇帝分身也想了許多歪門邪道。
比如說,其中之一。
那就是朱子龍決定,提前安排大選秀女入宮之事。
在後世21世紀的新中國,婦女節是三月八號。但放在明朝,則不同,選秀女那一天就是婦女節!
想當年,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做了一件與大明朝的女人們,特別是“第一家庭”的女人們有重大關係的事情:命儒生朱升編訂《女誡》,並刊刻全國發行。
從此之後,《女誡》一書,在相當長的時間裡,成為大明王朝的婦女基本評判手則,無論宮廷還是民間,執行的都是這一套相同的標準。
明朝皇室的選妃,是中國曆代封建王朝中最為深入群眾的,因為朱元璋從一開始就定下了調子——凡天子,親王之後,妃,宮嬪,慎選良家女為之,進者拂受。
翻譯成白話就是:皇帝以及親王的老婆,無論是正房的皇后,還是偏房的妃子,都要透過嚴格的選拔程式,優先選擇“良家女”,也就是平民百姓家的女子。
至於那些主動給皇室“獻美人”的,一律不接納。而這個基調,也被整個明王朝從始至終,一直不折不扣的執行了。
也就是說,在明朝想當皇后或王后,以及皇妃之類的,你的家世越一般,越有可能性。
妥妥的就是給明朝的窮吊絲女人們,一個麻雀變鳳凰的機會。你說這,能不變成婦女節嗎?
而此時,朱子龍更是下旨,讓海選宮女的地點,重點放在了受災的省份。
其潛臺詞很明顯,就是反正大明一向都是男少女多,有錢的人有幾十個妻子,窮人照樣還能找到許多女人當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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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然如此,為了免於在災區,許多女性死於天災之中,還不如拉進宮裡來。就算大部分都當不成娘娘,只少也能活命。
宮裡包吃包住,包工作,還有五險一金。嚦,好吧,說快了,沒有五險一金。
除了不包老公外,女人們在這裡工作幾年,等到天災過去了。朱子龍可以再按批次和時間,把一批批的宮女放出宮去。
賺了幾年工資的宮女,正是20歲或20多歲時,相信在民間要嫁個好人家,也是仍然可能的。
嗯,果然皇帝和其它人就是不一樣呀。
朱子龍的本體不管男女老少一起搶救,皇帝分身那邊只搶救女人,而且還是隻要漂亮的。
總感覺那裡不對勁!
很快,得到了朱子龍這個山寨皇帝旨意的文武百官和宮中之人,就行動了起來。
明朝選拔宮女的制度,如同科舉考試一樣,有一套嚴格的規矩。入宮之秀女應在13歲以上。另外,明宮的大型採選活動有其規範性的,入宮要成為妃嬪甚至還有試用期。
內監和穩婆可以說是宮女選秀的第一評委。只有在13至16歲,非醫、非巫、非商賈和百工的女子才有資格參加選秀。明朝宮女選秀過程甚是複雜。用現在的話說,差不多得經過海選、面試、初試、複試、試用等過程才能入得宮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