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啟即位以來,承商湯伐夏,武王伐紂,歲至本朝,歷朝皆有課稅。國無稅無以治國,然,數朝傾覆,皆弊在課稅。稅重,民無以活,遂反。有此一朝,賦稅之第,冠絕古今,何者?答曰:大明也!
言大明稅收過低,眾人難以信之。自幼以來,蒙教育皆為是,明之一朝,民不聊生,帝王殘暴荒淫,橫徵暴斂,敲骨吸髓,百姓受課稅之重,史無前例。甚至明亦亡於重稅,民難堪負擔,遂奮起奮起反抗。
教科書如是說,至於些許名曰歷史學者之人的文章亦如此宣揚。然,事實真如此呼?
明朝每畝田均產米1.2石,南方畝產量甚高,北方略低。
耕地面積,明初洪武時期的耕地面積約為8億5000萬畝左右,至萬曆年間耕地面積應在11億畝左右。
據此估算,洪武年間農業總產量是10億兩千萬石噸)左右,而晚明時期全國農業的總產量至少是13億兩千萬石噸)左右!
然而,實際情況呢?
明初之時,“田賦收入達到3227萬8900石.88噸)”,到明成祖以後,“每年的計劃收入均保持在2700萬石噸)左右”!
明初稅率百之取三分一厘六毫3.16),明晚期平均稅率約百取一分九厘七毫1.97),可見無論明初,還是明末,平均農業稅率均低於三十分之一,明末期不包括崇禎時期)甚至低於五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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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明朝的皇帝,對百姓絕對是良心皇帝。
那麼,為什麼國家的稅收一年比一年少,皇帝越過越窮,甚至於到後來新衣服都不敢製做?
好吧,朱子龍這種山寨明朝皇帝就不要說了,他是變態個案。
究其原因,就在於其中一個最大的原因。
農稅雖低,無論是4還是2從政府實際徵收到的角度來說),終在徵收,然商稅者,名存而實亡。
哪怕現在多少能收上來一點,也是艱苦奮鬥的結果,而且還不是全國通行。
洪武帝欽定,“凡商稅,三十而取一,過者以違令論”。
然,至明中期,年徵三月,即完定額所謂的定額自然是過去傳下來的),即把低稅率再除以四,三十取一變為一百二十取一。部分省份,所證課稅,皆決於商人,多少自便。
朱子龍穿越而來,心中感觸極深。
嗚呼,本朝賦稅若同於唐宋,何有闖賊之患?取稅於商,外御建奴,則安有甲申國難之慘,明帝殉國之悲,華夏滅亡之痛?
邊關危急,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一項新稅在明朝的每一個子民身上落錘,它的名字叫“遼餉”,專款專用於撫遼、平遼、定遼、徵遼、援遼。此稅主要徵及田畝,在原本稅額的基礎上每畝課銀九厘,又名“九厘銀”。此稅初征五百二十萬兩,後來陸續加到九百萬兩,到後來變為一千多萬兩每年。
在明朝後期,在土地已經在相當程度上為各類王田、官田、豪民之田嚴重兼併而田賦時時。為權貴強橫轉嫁於無地、少地農民的情況下,這樣的重負無異於雪上加霜。
所以,朱子龍要檢視一下,有沒有什麼不傷筋動骨太深,又能增加商稅的好漏洞可尋。
目前,因為抄了幾個王爺的家,還有接管了老九的財產,朱子龍最近過的很嗨皮,但是不可能天天有王爺給抄家。唉!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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