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城市的空氣中,好像四處彌漫著一股焦糊味,陽光很刺眼,是一種慘淡的白晃晃。
街道上的車輛,鳴笛剎車,形成一陣殺伐哀嚎,又像痛苦不堪而此起彼伏的呻|吟聲。
這些亂七八糟的聲音,讓小醜,感到一種巨大的悲傷和危險並存的莫名焦躁不安,這些聲音穿透了他的耳膜,
他看見有人的臉,都都在扭曲,都在嘲笑他,讓他無處遁逃。
他此刻的狀態,應該是重來沒有過的失魂落魄。
小醜覺得腦子很混亂,像接錯了電線,到處都是滋滋聲。他抬手舉槍,搶劫了一輛正載著客的計程車,司機認出了joker,聲色有些顫抖問,“去哪?”
他拿槍指著司機的頭,惡狠狠的說!“混蛋,你在嘲笑我嗎??隨便他媽的去哪?反正快點離開這個該死的地方!”
司機為了緩解壓力說,“嘿!不如我來講個笑話,一個男人下班回家,看見妻子床頭前面多了一個石膏像……”
然而,司機並不知道小醜剛剛經歷了什麼,因為joker剛才也被一個女人背叛了,於是司機的笑話還沒講完……
“砰”!只聽計程車內一聲槍響,外加一聲尖叫。
計程車失去平衡在路上橫沖直撞了起來,隨後碰到了逆幹道的車輛,與其相撞,計程車身翻滾直接飛了起來,沖向了一個商店的玻璃櫥窗,一聲巨響,夾雜著碎玻璃的聲音,讓大街上所有的人尖叫。
小醜開槍幹掉了司機,這場他親手製造的車禍,他也深陷其中。
小醜艱難的在倒翻的車裡爬出來,只覺得眼前一片紅色,因為他的額頭眉骨處插進了玻璃了,鮮血順著額頭流到眼睛裡,全世界都是一片紅色。耳邊又出現了幻聽?咕嚕咕嚕……
這是他的鮮紅的血液,正發出歇斯底的汩汩的聲音,在額頭上流出來。
又是他媽的紅色!
他想起曾經第一次犯罪,主犯將紅兜帽扣在他頭上的那一刻,他說過的那樣一句話,或許他不該當脫口秀演員,他應該當個小醜。因為他的一生就是一場笑話。
他使勁搖了搖頭,覺得沒那麼眩暈了,拿著手裡的槍才跳下車。
破碎的車身底下,還壓著另一個生還者,剛才另一位不知情乘客,正氣若遊絲,用祈求的聲音對小醜說,“求你救救我……”
小醜面色陰鬱沉悶,臉上全是血,看都沒看他一眼,一瘸一拐的向一個深巷子走去。
他在一個鐵垃圾桶前面,看見一條搖頭祈尾的狗,正漫不經心的沖他搖尾巴,然後那隻狗,又向津津有味的啃噬著地上的碎骨頭。
因為這只狗,讓他想起了一段回憶,他想起了grace說過的一段故事。
她說,那是她最喜歡的文藝女作家,寫的一個故事,從前有一條見人就咬的瘋狗,它缺乏安全感,總是不安,總想咬死所有人。
後來它遇見了一位善良的女人,女人收養了它,狗也覺得找到了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