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汐側開身,讓警察進屋裡。
他們在各處尋找著所謂的線索,屋子裡一片淩亂,她已經懶得再去阻止,懶得再去計較。
那個裝著圍巾的禮品袋,被拆開,圍巾被人從裡面拿出來,檢查。
她的衣櫃,她的梳妝臺,浴室裡,陽臺上,床底,甚至球球的窩裡,都被仔細搜查了一遍。
最後,翻到了她的包,方暖送她的禮物盒子被拆開,裡面是一盒保險套。
拆察的警察眼神怪異的看了她一眼,她神色漠然,仰頭看著天花板。
手機,身份證,錢包,包裡的東西全部被翻了出來,最後在她的包裡找到了一枚鑰匙。
一枚……她根本就沒有見過的鑰匙。
據檢察,那就是三樓被燒那間房的鑰匙。
警察不會去追問,那是誰放進她包裡的,他們只會認為,那是她的,就是她作案的有效物證。
警察在她耳邊說著什麼,她沒有仔細去聽,只是眯起眼睛想著。
誰動過她的包,把鑰匙放在裡面的?傭人?還是……
劉小茹的丈夫。
那個硬要把錢重新塞回她包裡的男人,送她走的時候,他神色僵硬,臉色慘白。
她還以為,是那男人自尊心強,卻原來……
呵,原來如此嗎……
“這鑰匙是物證,我們回去會仔細檢查指紋,另外別墅裡的傭人都指證是你進入房間之後發生的火災,所以要麻煩你跟我們去警察局走一趟了。”
別墅裡的傭人,全部指證她,在外養病的劉小茹沒有指證的權利,可她的丈夫,把最重要的“物證”放進了她的包裡。
顧汐閉了閉眼睛,她才知道,自己原來是這麼招人討厭的一個人……別墅裡從上到下沒有一個人能容得下她。
“顧汐?”警察又喊了一遍她的名字,“請你跟我們去警察局走一趟。”
她的身子剋制不住的輕顫了一下。
“能再給我一點時間嗎?我打一個電話,耽誤不了多久。”她聲音啞的厲害,走到床邊去,拿起自己的手機。
“給你十分鐘的時間。”警察們退到了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