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他打定主意。
等到時候,自己再去買幾套地攤貨。
只是別讓歡歡姐看到就是了。
身為至尊龍王殿下,不穿地攤貨怎麼行?
不穿地攤貨如何逆襲翻盤、裝逼打臉反套路?
不穿地攤貨,如何踩那些不知死活的反派配角、龍套、男二、男三和反派boss?
論裝逼神器,程青一直覺得,地攤貨才是標配。
他本來就已經長得足夠俊美帥氣好看了。
要是再穿一身的名牌服飾和定製西服。
豈不是就成了小說中的大反派?
走在大街上,就要被美女湧沒?
美女們都喜歡他。
如何再引發矛盾衝突,各種瞧他不起,嫌棄他沒窮沒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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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是要當主角的男人!
至於主角。
那當然是窮逼但卻很帥氣了。
他剛好符合這個標準。
穿上地攤貨,那簡直了!
絕對的神級主角!
而且!
程青一直認為,只有地攤貨,穿在身上,才是最舒服的!
那些昂貴的奢侈品,完全就是在壓榨老百姓的民脂民膏。
穿在身上,就彷彿是在吃人血饅頭。
是在剝削著人民!
衣服,不過就是驅寒保暖的物品,什麼時候,成了爭奇鬥豔的替代物了?
貂皮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