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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他以後會疼愛這個溫柔的女人。 (1 / 3)

張中興當然不能讓張言現在回去百色,因為他還沒有想好怎麼樣去敷衍楊汝娥的話。

張中興不是一個濫情的人,也是一個比較專一,相反,他顧家負責任。年輕的時候,有很多追妻子的人,不論高幹弟子、富二代、背景比張中興好,可是楊汝娥還是選擇最窮的張中興和他在一起。

他們的愛轟轟烈烈,娶她時,她跟他到一窮二白的家。那時什麼都沒有,不像現在有房有車什麼的,就是簡單的幾個傢俱,和梳妝檯。

“他發誓一定要讓她過來幸福快樂的日子。”

只是“人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的道理。”他又是做生意的,最不缺的就是酒場上的應酬和夜場裡的烏煙瘴氣,何況,他一個人在外面真的好累,“獨孤”每次應酬完回到家裡一身酒氣,從大廳都能聞得到房間裡重重的酒氣味。

特別是醒來的時候看著空蕩蕩的房間裡,心裡總是特別的空虛,連一個幫他蓋被子、陪她吃飯的人都沒有。

後來張中興是通多應酬的飯桌上認識徐麗的,後再就住在一起。當徐麗告訴他她自己懷孕了,是個女孩子,而他第一感覺就是驚喜,因為他一直想要一個女兒,有男有女就好是一個好字。

張中興期初有點愧疚於楊汝娥,但是看著自己身邊的每個成功男人的背後,誰不都是這樣子。慢慢地愧疚也就變得談忘了,甚至認為理所當然,“人一旦有了錢和勢十個都有九個是會變的。”

“看到兒子一臉的鄙視,他的心裡還是楸了一下子。”

張言被爸爸沒收了可以跟外界聯絡的裝置,什麼電腦手機全都沒收。

張言心想著,要是媽媽知道這一切肯定會上傷心死的,因為媽媽忍受不得欺騙,一次都不行,特別是自己最愛的男人騙他。

媽媽那麼相信爸爸,每天三點一線上下班,最多的就是盼著爸爸能早點回去百色,一家團圓,

倒是那個徐麗的女人一直抱著嬰兒在他面前晃來晃去,好像在刷存在感,裝作很幸福的樣子。

“她比爸爸小十一歲。”

張言對她的行為覺得她很不知廉恥,破壞人家家庭的小三,可又忍不住會拿她跟媽媽來對比一下,無疑就是她年輕漂亮會打扮,“就這點”,是個男人都會被她給妖豔給迷惑住。就算每天在家裡帶嬰兒也是一身香奈兒香水味,從來不做家務,什麼都指揮保姆去做,好像自己就是皇后一樣。

可在百色的媽媽就不一樣了,單單一個護手霜都用了大半年還沒有完,更不要說什麼香奈兒香水了,天天知道上班下班埋頭苦幹。

“省········”

“省········”

“省········”

可是又有什麼用,爸爸的錢被這個搶人家老公的小三用起來毫不客氣,張言對徐麗越看越討厭,包括這個心成員。

看到他們,張言就特別恨爸爸!就覺得爸爸這樣欺騙媽媽非常讓人反感討厭。

以前在初中的時候他提起自己的爸爸滿滿的自信和驕傲,現在全是不知廉恥,他竟然揹著媽媽在外面搞外遇,而且這幾年對媽媽說的話都說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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