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一個優秀的商標,是價值無限的!
林強生也就是在那段時間,提前註冊了這個商標,只比本田早了一點,本田失去了這個商標當然遺憾了。
世界上的著名車企,無不重視商標的重要性,他們的商標都經過了很多次變種,往往一個標誌用了很長時間後覺得不適合公司,經過了很多次失敗,也許才能找到真正的那個最後的答案。
商標代表了企業的文化傳統,它就是企業的名片,對於企業發展來說是重中之重的事情。像本田和世界上的許多企業一樣,他們對商標設計上的投資是很捨得花錢的,並且很有耐心。找到能夠體現企業自身價值又完美的設計很難,完美的商標自然能更吸引消費者,提升品牌識別度,還是最適合自己的。
而本田卻眼睜睜的看著這樣的商標而不可得,正所謂,夢裡尋他千百度,咫尺竿頭,驀然抬首卻發現自己晚了一步!
這種沮喪和苦悶,大概很難讓一個已經退休了的老人釋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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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田公司發現了別人搶先註冊了這個商標之後,馬上就開始展開了調查,很快他們把林強生和東星集團旗下的本志汽車就都送上了法庭的被告席。
當然,是美國的法庭,因為中國根本就不接受日本人的訴訟,而日本又不是林強生旗下公司的市場,所以也就只有到美國起訴才能管用。
本田從1981年開始推出aord二代車型,這代車的外觀有些像桑塔納,但總體上還是有日本人那種精緻的特點,比德國人的糙貨好了不少。
二代aord大力拓展日本本土以外的市場,五年間取得了銷售18萬輛以上的好成績。
而同樣在81年,林強生的本至汽車公司成立,這家公司也向美國地區推出了一款中檔車型,它的外觀就是雅閣第三代的造型。第三代和第二代在造型上完全不同了,若第二代aord像桑塔納的話,那麼第三代雅閣就有點像又大又寬的富康三廂版,反倒是有些法國車的影子。
本至汽車公司的這款雅閣,同時向市場推出了兩個型號,三廂和掀背兩款,在美國汽車市場推處之後也取得了一些銷量,1萬1千美元左右的三廂版,共有超過4萬名美國消費者選購了這款車,而掀背式賣得不是很好,即使在歐洲短小車型為主的市場上也沒有什麼競爭力,最後降價到了9000美元左右,兩款車加起來的銷量已經達到了5萬輛的規模。
其實,美國的消費者還是很給面子的,這裡連差勁的韓國車都能賣得不錯,可想而知他們也是喜歡圖便宜並且勇於嘗試的。
這些外國人買的東西,其實品質也沒那麼高,只要敢做就有市場,當然售後服務和維護必須到位,這裡可不是中國,是分分鐘會接到法院傳票的,林強生很努力的建立了經銷網路,聯絡了很多優秀的經銷商,在北美及歐洲地區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維修網點,給客戶提供滿意的服務,要不然就真成為了韓國車那樣的笑柄,想要再提升產品形象非常困難!
而這兩款車就使用著本田的三絃音箱“h”標,這讓本田公司非常懊惱,這種與自家類似的標識嚴重涉嫌抄襲,給消費者們造成誤解,本田當然不幹,只能法律解決。
於是82年上半年本田就把這家籍籍無名的小車企告上了佐治亞州的地方法庭,但它背後是林強生,有實力請得起大律師團,和本田公司打起曠日持久的官司。
林強生是真的不怕,兩家企業對簿公堂,反倒是幫他這家汽車公司在美國大大的宣傳了一把,有了一個借本田揚名的難得機會!
世界500強企業哪家不是官司纏身,身經百戰的,這對跨國企業來說小菜一碟,只是本田家族對自身的商標被搶注,很憂傷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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