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應你,明天去給你買新鞋子好吧,不過,你要答對了我的這道題才行,你看行不行?”李哥說道。
“好的,李叔叔!”辰辰高興的說道。
“那我就接著出題,你不要和我較真了,假如,我是一個賣鞋的,我的一雙鞋子的進貨價是45元一雙,可由於換季的原因,這種鞋子不好賣了,可我又不想將鞋子積壓到明年在賣,所以我決定以每雙30元的價格賠錢甩賣!可就在昨天,有一個顧客來找我買了兩雙鞋,他給了我一張100元的整幣,由於我這裡沒有零錢,所以我就去找鄰鋪的老闆兌換了100元的零錢,然後找給顧客40元!原本我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可事後鄰鋪的老闆發現,那張100元的整幣竟然是假幣,無奈之下,我只能又賠了這個鄰鋪的老闆100元!那麼問題來了,我一共虧了多少錢呢?聰明伶俐的辰辰,你媽媽可是說了,說這道題你就會答,那你能...”然而,李哥還沒有說完,就被辰辰給打斷了。
“李叔叔,你可真笨呀,這麼簡單的賬你都算不清楚,看來,你不適合做生意!你一共賠了130元啊,這麼簡單的題,你還想難倒我媽媽,你真的是天真死了!”辰辰說道。
辰辰此話一出,李哥直接驚了個呆!
我尼嗎!當老子看到這道題時,好歹還算了一分鐘呢,你這小子直接給我秒答?這怎麼可能嘛?這也太不可思議了吧?你才七歲而已啊,你是吃什麼長大的?怪不得你媽媽平時對待什麼事情都漫步在心的,合著她把所有的精力全都投到你的身上了啊!
“怎麼樣,李叔叔,我答對了嗎?”辰辰問道。
“沒錯,你答對了!可是你是怎麼答對的?你能把你是怎麼想的告訴我嗎?”李哥問道。
“很簡單啊,整個過程中,根本就沒有你鄰居的事情,你鄰居不可能在和你的兩次換錢的過程中賺你的或者是賠你錢啊,你們兩個之間根本就沒有盈利和虧本的關係,也就是說,你究竟賠了多少錢,取決於那個賣鞋的最終賺了多少錢,他賺了多少,你就賠了多少,那麼想要知道你究竟賠了多少錢,只需要計算出這個買鞋的人賺了多少錢就行了!假如我就是那個買鞋的,明天我不是要去買鞋了嗎?我用假幣買了兩雙鞋,也就是說,我沒有花費成本的情況下買到了兩雙鞋,並且還得到了你找給我的40元錢,而這兩雙鞋是你花45元一雙買來的,兩雙就是90元,再加上你找給我的那40元,不就是130元了嗎?叔叔,你好笨啊,這麼簡單的賬都不會算!”辰辰在向李哥解釋自己的答題思路時,還無意中敲打了一下這個未來的準爸爸!
“牛,你是真的牛!”李哥朝著辰辰豎起了大拇指!
同時,李哥又看向了琳琳,意在誇讚辰辰是真的聰明!
“那我接著問你,你為什麼要用一雙鞋45元這個數字去計算呢?你知道這雙鞋價值45元嗎?你只知道這雙鞋賣30元啊,難道不應該以30元一雙鞋的價格去計算嗎?最終就是30+30+40=100,你叔叔我最終賠了一百元!其實換個思路來想,你前邊說的那些話沒有錯,我和隔壁鄰居之間並沒有債務關係,你賺了多少錢,我就賠了多少錢,很明顯,咱倆是等價交換,你給了我一百,我給了你一百,可你給我的這一百是假的,而我給你的那一百卻是真的,所以我最終應該是賠了一百元,這樣算不對嗎?”李哥問道。
“李叔叔,你可不適合做生意啊!我們這不是在做題嗎,這個和知不知道一雙鞋多少錢有什麼關係,這雙鞋你的進貨價是45元,你送人以後就賠了45元,難不成別人給了你30元你就不賠了?所以是不可以用30元一雙鞋的價格去計算的!另外,確實是我賺了多少,你就賠了多少,也確實是我給了你一張假幣,你給了我一張真幣,可是,你最終賠的錢,和我最終賺的錢,並不僅僅是一百元啊!我賺了多少?我賺了兩雙鞋的90元,和你找給我的40元,這兩雙鞋的價值你不應該按照30元去計算啊,30元這個數字只是你給我定的而已,難不成你給我定價為免費,你就不賠錢了嗎?因為咱倆誰也不用給誰錢,誰也不用找誰錢!這樣算是不對的,即便是你把這雙鞋定價為免費,你依舊虧90元,因為這兩雙鞋你是花90元買來的!如果你把這兩雙鞋以一共10元錢的價格賣給我的話,那你還賠一百元嗎?不是吧,那樣的話,你應該賠了180元才對,因為兩雙鞋價值90元,你還找了我90元零錢!如果你定價20元兩雙的話,你就賠170元,如果你定價90元兩雙的話,你就賠100元!難道說,你賠了多少錢,取決於你給這雙鞋定義的賣價高低嗎?不!你究竟賠了多少錢,應該取決於這雙鞋是你多少錢買來的,加上你找給了我多少零錢!”辰辰教李哥如何算賬的時候,琳琳是一邊聽,一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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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可以,就憑你這麼會算賬,明天的鞋我也給你買定了,明天我給你錢,你自己去買,我倒要看看你知不知道應該找多少錢回來!好了,你玩去吧!”李哥急忙把辰辰給打發走了。
“噗嗤,怎麼樣李哥?被辰辰把智商摁在地上摩擦的感覺不好受吧?你知道嗎?剛才辰辰給你講題的時候,好像是一個老師在教學生一樣,哈哈哈!真是笑死我了!”琳琳終於還是忍不住噗嗤一下笑出了聲。
“這小子的抗干擾能力是真強,想不到我那麼誤導他,最終都沒有把他給帶到溝裡去!”李哥發自內心肺腑的欽佩到。
事實上這類題,有一個混淆點,那就是錯誤的把同一筆錢重複計算!在計算這種題時,一定要把每一筆錢的來龍去脈都梳理清楚,千萬不能計算兩次,甚至三次!
乍一看這道題,李哥虧了兩雙鞋錢,也就是90元,因為進貨價是45一雙,然後,李哥還給顧客找了40元零錢,因為顧客給了他100元,李哥是按照30元賣的,所以10060=40,也就是說此時此刻,李哥已經虧了90+40=130了,而這時候隔壁店鋪的鄰居找過來了,說錢是假的,於是李哥又賠給了鄰居一張100元真幣,也就是說,李哥虧了130+100=230元!
對不對?
不對!!
這時候肯定會有人站出來指出李哥的紕漏之處,那就是,你只計算了你支出的那一部分錢,可你剛剛收進兜裡的那60元錢你還沒有算啊!你確實找了顧客40元,可你從隔壁那兒拿來哦那100裡,你除了找給了顧客40元以外,你剩60元呢啊!這60元難道你就不算了嗎?也就是說,你最終虧損的不應該是23060=170嗎?你不能光算支出,不算回報啊!
那麼問題來了,李哥最終虧損170元的結果對麼?
不對!
這就是同一筆錢重複計算所帶來的錯誤後果!
咱們換個思路:李哥當時手裡沒有零錢,所以只好向鄰居暫借100元零錢就等於用假幣換),事後又還給鄰居100元等於賠),他和鄰居之間是等價交換,有借有還,不存在誰虧誰賺的問題,對不對?所以縱觀整個交易過程,看似是三方,其實是兩方才對,這中間根本就沒有鄰居什麼事,他只不過是向李哥借出100元事後又如數收回而已,不存在利害關係。全部利害關係只存在於李哥和這個顧客之間,簡而言之,顧客的所得就是李哥的所失,就這麼簡單!假定李哥手裡有零錢,不用向鄰居換,那麼他收了顧客的假錢,再從自己兜裡掏出40元連同2雙鞋一齊遞給了顧客,顧客轉身走了,那麼,這時李哥虧了多少錢?40+45+45=130,這就是李哥賠的錢!如果站在顧客的角度上來講呢?顧客賺了兩雙鞋90元,和李哥找給他的40元,加一起也是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