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84,六位數的密碼嗎?”主任心想,因為結果顯示,只有這六個數字上所殘留的麵粉最多了,其他的數字上雖然也殘留了一些麵粉,但是並不多,這說明其他的幾個數字雖然院長也按過,但是按的頻率卻不高,所以殘留下來的油脂也並不多,而開機密碼可就不一樣了,開機密碼幾乎是每天都要按的數字,這上面所殘留的油脂可就多了去了!
接下來,主任便開始按照各種規律嘗試著破解起了密碼,可是在嘗試了將近一個小時之後,他終於還是失敗了,他把這六個數字可以組成的所有排列組合全都嘗試了一遍,可終究還是一無所獲!
“難道說,他的密碼不是六位數,而是八位數嗎?對啊,也有可能是八位數啊!”主任猛然醒悟!
雖說有六個數字是常用的,但是密碼組合裡卻不一定只有六位數啊,難道就不能選擇相同的數字了嗎?
可是,主任雖然猛然醒悟了,但更大的困難卻隨之而來了,那便是一個八位數的數字的排列組合問題!
這得多少種排列組合啊?0,0...
光六位數的排列組合,就已經讓主任忙的暈頭轉向,手指抽筋了,現在要去蒙一個八位數的密碼,如果給他充足的時間,那他確實能夠做到,可眼下他只有一個小時了啊,在短短的一個小時裡,他是不可能破解的了開機密碼的!
而就在這個時候,主任突然對這串數字產生了一種異樣的想法,這有沒有可能是誰的生日呢?一般情況下,密碼都是一串具有某些特殊意義的數字,主任是賦予了一些情感在這串數字裡的,而生日,就是設定密碼的常用手段之一!恰好,一個人的完整生日,也剛剛好是八位數!
可這六個數字究竟可以組成誰的生日呢?
誰對院長來說最重要呢?
現在是2104年,院長的老婆是2050年的人,可數字裡面並沒有5,而他的女兒則是2079年的,這串數字裡也並沒有7和9!
等等!
84??院長的小情人是2084年12月30日出生的,密碼居然是他情人的生日,呵呵,這個看東西,看來他的情人在他的心裡所佔據的分量最大了啊!
那麼問題來了,這個主任是怎麼知道院長的情人的生日的呢?這就需要一個人的能力了,想當年,這個主任是如何當上這個主任的?他可是一個富有心機的人,他為了能夠當上主任,可沒少在院長身上下功夫,透過跟蹤院長,他發現了院長經常在晚上出沒於一家別墅,甚至有的時候還在那裡過夜,經過跟蹤,主任發現那個別墅的主人是一個二十來歲的小姑娘,這就引發人的思考了,經常大晚上的出沒於一座只居住著一個小姑娘的別墅,甚至有的時候還在那裡過夜,這裡面發生了什麼事情還需要多想嗎?
於是,這個主任便心生一計,他想透過交好這位小姑娘,去巴結院長,於是,主任主動創造了各種機會,去幫助這個小姑娘,一來二去的,他自然也就和這個小姑娘熟了,為了討好這個小姑娘,他想辦法套出了她的生日,以便於生日那天能夠送她一件生日禮物,而她的生日,主任就是在這個時候知道的!
果不其然,在輸入了這個小姑娘的生日之後,主任果然開了機!
主任偷偷開啟院長的電腦的目的只有一個,那便是調取院長的犯罪資料!
要知道,這次雖然是這個主任和專家出事了,可這不併不意味著,這家醫院裡只有他們兩個做過坑害窮苦人的事情,所謂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這家醫院裡做過那種壞事的可遠不止他們兩個,幾乎所有的醫生都幹過這種昧著良心的壞事!
可是,如果沒有院長給你在背後做你的後盾,誰敢幹這種事情?別說老百姓們饒不了你了,就連院長也不會放過你,為什麼別的醫生可以做這種壞事,而你卻不能做?還不是因為人家別的醫生給了院長回扣了?就比如說蟲子花三十萬從醫院對門的藥店裡買來的特效藥,這這三十萬聯邦幣裡,有十五萬都是人家院長的,剩下的十五萬再由這家藥店和醫院裡的醫生護士們去分,這就是保護費!要不然人家院長憑什麼罩著你們?在你們出事以後人家憑什麼站出來幫你平息事端?還不是因為院長也從中拿了錢了?
而為了佔據這場違法犯罪的主動性,也為了能夠更好的控制下邊的這群醫護人員們,院長一直在長期收集著下邊這些人們的犯罪證據,哪個醫生透過給哪個病人治療什麼病,開了什麼藥,從中吃了多少回扣,院長這裡都是有記錄的!
而這個主任今天偷偷的潛伏到院長的辦公室裡,就是為了找到這些犯罪證據,把他自己的犯罪證據刪除掉,然後把其他所有人的犯罪證據作為自己自首的貢獻,來降低自己的罪行,同時,還能把院長拉下水,進而逃避掉來自於院長的報復!
試想一下,聯邦在給這家醫院的醫生和院長定罪時,是透過什麼來給他們定罪的?還不是犯罪證據?可關於這家醫院的犯罪證據,這個主任多少還是瞭解一點的,凡是他們違法犯罪的監控影片,他們都會在事後將其刪除掉,以確保萬無一失!但是,監控錄影可是會自動備份到院長這裡一份兒的,也就是說,就算是他們刪除了連結著攝像頭的主機上的監控錄影也無濟於事,院長這裡還有一份兒呢!這家醫院裡所有的醫生的犯罪證據,院長這裡都有,而聯邦如果執意要調查這家醫院的話,那肯定是會也只能從院長的這臺電腦裡尋找證據的!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而這個主任要做的就是,刪除自己的犯罪證據,同時,把其他所有人的犯罪證據全都複製出去,然後自己再以自首的方式去把這些犯罪證據交給聯邦,戴罪立功,爭取寬大處理!
由於這些證據裡並沒有他本人的犯罪證據,所以,當聯邦開始審判他的罪行時,也只是考慮他今天所做的這件事情的罪行而已,相對來說,這罪行可就小多了,別說吃子彈了,就連無期徒刑都不可能,頂多吃幾年牢飯就把他放出來了!甚至是,鑑於他搗毀了這麼大一家黑心醫院所帶來的立功表現,他都有可能功過相抵,落一個無罪釋放的結局,這就完美了!
無論如何,反正這麼做,絕對是對他個人而言,後果最輕的做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