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叫林若若,是大法學系的大一新生。
他們口中的男神,就是大法學系大三的師兄,卓遠。
咳咳,不用找了,聽這名字,應該是他了。
嗯,還是一如既往的優秀,既是學校法學社的社長,又是學生會的主席,更是老師們的心頭寶貝。
喜歡跆拳道,並且已經拿到了黑帶。
其他愛好,也玩得很溜……
他代表學校發表的法學學術論文還拿了獎……
關鍵是,長得超級無敵帥!
當然,這些還不是他最讓人嫉妒的方面,最讓人嫉妒的是,這樣優秀的一個人,身後的家族也十分優秀。
城最大商業集團天成的董事長,就是他的爸爸。
至於林若若為什麼要給男神寫情書,純屬她們在宿舍玩大冒險的結果。
讓她給學校最帥的男神告白。
這明顯是個整人的坑……
但是傻傻的林若若本著玩遊戲的契約精神答應了,選擇寫情書作為告白的方式。
劉玲玲答應林若若,將情書交給卓遠,但是劉玲玲卻跟卓遠說,情書是她寫的。
本以為這麼美的情書和這麼美的她,卓遠會欣然接受。
沒想到,卓遠拒絕她了。
身為校花的她十分受挫,把失敗的原因都怪到林若若身上。
劉玲玲的哥哥很早就出了社會,在社會上認識許多小混混。
她讓他哥哥找了幾個小混混把林若若暴打羞辱了一頓,並把她寫情書給男神被拒的事,發到微博上。
噴子們說她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有些人還在網上發她肥胖的照片。
從此以後,林若若變得更加自卑,在學校抬不起頭來,最後得了抑鬱症,吃了安眠藥,自殺了。
可憐的林若若就這麼悲催的結束了生命。
聽起來是個悲傷但其實可以避免的故事,莫馨整理了腦海中的資料,嘆了口氣。